本报讯 住建部近日印发通知,决定继续选取北京等59个城市(包括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和部分设区城市,下称“样本城市”),开展2022年城市体检工作。
今年的城市体检工作明确,要采取城市自体检、第三方体检和社会满意度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城市体检,从生态宜居、健康舒适、安全韧性、交通便捷、风貌特色、整洁有序、多元包容、创新活力八个方面建立城市体检指标体系。样本城市可以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老旧管网改造和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等工作需要,适当增加城市体检内容。
据悉,城市体检数据包括统计数据、各部门各行业数据、互联网大数据、遥感数据、专项调查数据等,专项调查数据通过抽样方法采集。采集数据截止时间原则上为2021年12月31日。样本城市要明确各类指标的数据来源和采集方式,确保数据真实准确,2022年8月底前完成体检指标数据采集工作。
各样本城市要对照城市体检指标体系中的评价标准,综合评价“城市病”问题治理成效,分析城市建设发展状况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老旧管网改造和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等专项工作进展情况,提出下一年度城市建设意见和建议。围绕城市更新行动实施,分析评价城市在优化布局、完善功能、提升品质、底线管控、提高效能、转变方式等方面的问题短板,为编制城市更新五年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确定更新项目提供现状分析和工作建议。
样本城市于2022年10月底前完成城市自体检报告,经城市政府同意后报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由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于11月底前统一报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直辖市有关主管部门要按时完成城市自体检报告编制工作,经市政府同意后于11月底前报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三方体检报告于11月底前完成编制。
(钟 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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