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重庆市红色资源保护传承规定》(下称《规定》)经重庆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7月1日起施行。重庆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副局长张睿介绍,未来将进一步完善保护法规体系,健全体制机制。
《规划》指出,要常态化推进历史文化名镇、名村、街区、传统风貌区、历史建筑的普查申报、评价认定工作。张睿说,将在市域更大范围内开展普查工作,延展资源年代范围,特别注重对新中国成立后和改革开放时期典型代表的历史资源的普查。
针对市政府公布的保护资源对象,张睿表示,规资部门将在一年内完成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把历史文化的元素融入到城市更新提升的相关工作领域,开展重庆中心城区“人文范、书香味、烟火气”场景塑造研究,提升城市文化品位。
未来还将持续推动重点项目实施,加大积极推进红岩文化公园、长征国家文化公园重庆段的建设,以及“红色三岩”保护提升工作。继续跟踪推进两江交汇核心区、大田湾—文化宫—大礼堂传统风貌区保护提升、山城步道等重点项目的实施,有序推进磁器口、十八梯、金刚碑、慈云寺—米市街—龙门浩、山城巷、第十兵工厂等重点历史文化风貌街区的实施。(李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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