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广东省清远市印发《清远市区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要求清远市区混凝土生产企业(以下简称搅拌站)的准入按照新建搅拌站符合规划合理布点,关停搅拌站迁入园区,建站严格基本建设程序,站场绿色生产三星达标进行管理。
《规划》提到,到2025年末,市区将采取总量平衡、合理控制原则,科学规划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搅拌站,新建搅拌站应以服务区域内上一年度的施工报建量为基础进行需求量预测,在现有搅拌站不能满足区域内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需求量的情况下,由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评估论证后实行动态投放,在飞来峡镇和沙田片区选址考虑新增预拌混凝土搅拌站(含砂浆生产线)。
“十四五”期间,除新建搅拌站外,既有搅拌站不再新增混凝土和砂浆生产线。
《规划》指出,针对用地性质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或没有取得合法的用地手续的5家搅拌站,包括清远市汇力混凝土有限公司、清远市新力混凝土有限公司、清远市泰丰混凝土有限公司、清远市润丰混凝土有限公司、清远市清新区荣达混凝土有限公司,在不转让资质的前提下,搬迁新选址必须在清城区南部的六房、长冲、银源、雄兴四个工业区及源潭镇的源潭工业区和峡山工业区内选择规划为工业用地的地块进行选址,并在规划出台后的2年内完成搬迁,期限内未完成搬迁的,不再保留资质。
《规划》要求新建搅拌站应在飞来峡镇和沙田片区布点规划范围内选址,选址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且取得国有土地证书;同时,搅拌站内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必须按基本建设程序办理有关报建手续和完成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搬迁站点选择清城区南部的六房、长冲、银源、雄兴四个工业区及源潭镇的源潭工业区和峡山工业区内规划为工业用地的地块进行选址,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并取得国有土地证书;搅拌站建设在符合用地手续的同时,搅拌站内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必须按建设规定的报批程序办理有关报建手续,且必须完成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规划》还明确,新建和搬迁搅拌站建设应统一建设标准,其工作区、生产区、生活区、实验室区、绿化等必须按照《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及管理技术规程》(JGJ/T328-2014)绿色生产三星级标准进行建设,配备自动化生产设备及智能化主机控制系统。
另外,清远市区逐步实现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污水、粉尘的“零排放”,进一步推进行业结构调整与产业升级,加快推进既有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企业除尘、降噪,污水、废料处理设施的提挡升级、绿色改造。到2025年末,市区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企业100%完成绿色生产建设并取得绿色生产三星级评价标识工作。(黄剑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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