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以智能建造引领转型升级,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征集遴选智能建造试点城市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决定征集遴选部分城市开展智能建造试点,明确地级以上城市(含直辖市及下辖区县)均可申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按程序评审确定试点城市,时间为期3年。
《通知》称,决定征集遴选部分城市开展智能建造试点,旨在加快推动建筑业与先进制造技术、新一代信息技术的深度融合,拓展数字化应用场景,培育具有关键核心技术和系统解决方案能力的骨干建筑企业,发展智能建造新产业,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政策体系、发展路径和监管模式,为全面推进建筑业转型升级、推动高质量发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通知》同时明确了8项试点任务,包括4项必选任务和4项结合地方实际自主选择任务。试点城市也可根据试点目标提出新的任务方向。
《通知》提出,要按照城市自愿申报、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核推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评审公布的工作程序,组织开展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征集遴选工作。各省(区、市)推荐试点城市数量不超过3个。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表示,下一步将定期跟踪调研各试点城市工作开展情况,对先进经验做法、典型案例予以宣传推广,对工作推进不力、实施进度滞后的试点城市督促整改。试点期满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组织评估验收,对工作成效显著、产业发展前景良好的试点城市进一步加强政策支持,打造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标杆。(许维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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