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福建省住建厅、文旅厅和文物局日前联合印发实施《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七条措施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将建立专门网页、信息平台、举报电话等有效便捷渠道,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举报涉及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违法违规行为。
根据《通知》,今年福建省将编制完成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规划,确定省级保护对象名录和分布图,明确保护范围和管控要求,与相关规划做好衔接。各县(区、市)要在今年底前组织编制完成名城、街区、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规划。非历史文化名城的县(市、区)要编制历史风貌保护规划;村庄规划要包括风貌规划相关内容。各级历史文化保护规划应同步建设数据库,并于规划批复后30日内,汇总提交同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
目前,福建省有9座历史文化名城(4座国家级、5座省级)、49片历史文化街区、200个历史文化名镇名村、1193个传统村落、9108座历史建筑,传统民居有11大类33小类,初步形成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游笑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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