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发改委 朱 恒
(一等奖)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全国“两会”上重要讲话和考察浙江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落实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浙江省商务厅、浙江省散装水泥发展中心关于推进行业绿色发展的有关目标和要求,舟山市散装水泥行业主管部门坚持把学习党史同总结经验、观照现实、推动工作结合起来,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同时牢记初心和使命,不断增强“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的政治担当,切实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服务推动散装水泥事业高质量发展的不竭动力,不断探索贡献浙江“共同富裕示范区”散装水泥行业的舟山经验。
碳达峰、碳中和概念
碳达峰是指二氧化碳排放量达到历史最高值,然后经历平台期进入持续下降的过程。碳中和是指某个地区在一定时间内( 一般指一年) 人为活动直接和间接排放的二氧化碳,与其通过植树造林等吸收的二氧化碳相互抵消,实现二氧化碳“净零排放”。碳达峰与碳中和紧密相连,碳达峰是基础和前提,达峰时间的早晚和峰值的高低直接影响碳中和实现的时长和实现的难度。
背景与意义
自1994年3月21日《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生效起,中国即为首批缔约国,并先后签署加入《京都议定书》(1997年)、《巴黎气候变化协定》(2016年)及其实施细则,向世界作出中国承诺,展现大国担当。
2006年至2020年期间,在“十一五”规划期间、第二十一届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等重大节点上,我国出台了《中国能源法》《可再生能源发展中长期规划》等重要能源体系改革文件,并提出了2030年减排行动目标。
2020年12月,习近平主席在气候雄心峰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宣布了中国国家自主贡献新目标,即“到2030年,中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将比2005年下降65%以上,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将达到25%左右,森林蓄积量将比2005年增加60亿立方米,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将达到12亿千瓦以上。”力争2030年前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目标,将为世界环境保护做出积极贡献。
碳排放达峰的现状与基础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0年,我国能源消费总量已经达到49.8亿吨标准煤,分别较2019年度和2005年度上升2.26%和90.51%。2019年,浙江能源消费总量为2.24亿吨标准煤,占当期能源消费总量的4.60%。
据数字水泥网报道及预测,2020年我国水泥碳排放量约为14.19亿吨,碳排放占到建材行业的84%。我国水泥行业碳达峰时水泥熟料年产量约为16亿吨,折算后预测年碳排放量约为13.76亿吨,占当前全国碳排放总量约14%。因此水泥行业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重点行业。
根据生态环境部发布的《2020中国生态环境状况公报》,中国2020年度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19年下降1.0%,比2015年下降18.8%,现已超额完成“十三五”下降18%的目标,已超过了中国对国际社会承诺的2020 年下降40%-45%的目标。此外,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我国清洁能源消费量占能源消费量的比重从2016年的19.1%提高到2020年的24.3%;水电、核电、风电的能源消费量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从2015年的12%提高到2020年的15.9%;2019年全国森林面积为2.20亿公顷,森林蓄积量为175.60亿立方米,分别较2015年增长6.14%和16.00%。
从历史数据看出,中国仍处于碳排放上升阶段,较西方及日本发达国家不同,面对的挑战更加艰巨。然而,在这样的客观条件下,中国具有达成“双碳目标”的基础优势:
一是中国是世界上国民储蓄率、国内资本形成总额占GDP 比重最高的国家。根据IMF(国际货币基金组织)预测,2021年至2026年世界国民总储蓄率为27.00%-27.26%,而我国2019年度国民总储蓄率为44.41%,且过去10年均保持在44.18%-50.90%之间。我国资本形成总额在近10年间呈不断上升趋势,2019年资本形成总额为42.67万亿,较2009年增长159.39%。因此,我国在绿色能源、绿色建筑、绿色基础设施、低碳经济等方面有强大的投资基础和国内市场规模。
二是根据2020年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我国人口141178万人,较2010年增加7260万人,增长5.38%,年平均增长率为0.53%,年增速下滑。2020年我国生育率为1.30%,低于美国的1.73%、日本的1.37%。人口增速的进一步放缓将导致我国能源消费增速呈总体下降趋势。
三是中国经济增速进入中高速阶段。《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指出,我国将以经济高质量发展为主,主要在推进创新和加大研发投入、增强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能力、聚焦数字化发展和加码新基建推进产业数字化转型方面不断深化转型。我国经济发展导向为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提供宏观保障。
舟山市散装水泥行业规模
2020年,浙江省GDP(国内生产总值)为2.27万亿元,其中建筑业GDP为3812.20亿元,占比16.83%。2020年舟山市GDP为1512.11亿元,占全省的6.67%,增速为12.0%。截至2020年底,舟山市共有2家水泥粉磨站和4家散装水泥中转站,23家预拌混凝土企业(其中装配式水泥预制企业1家),10家预拌砂浆企业。其中预拌混凝土企业年设计总产能1380万立方米,预拌砂浆企业年设计生产能力225万吨。舟山市散装水泥使用率达到90%以上,水泥散装率继续居于全省前列。
舟山市散装水泥行业在“碳达峰、碳中和”中的实践
“十三五”期间,舟山累计使用散装水泥1268.29万吨,在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领域实现废弃物综合利用量691.22万吨,节约能源折合标准煤28.16万吨,减排粉尘62.40万吨、二氧化碳76.99万吨、二氧化硫2397.07吨、氮氧化物2080吨(详见附表)。
以上成果的达成,离不开主管部门的有效监管、服务和企业的转型升级决心。通过建立工作小组机制,利用技术性减排、市场与产业政策减排相结合的思路,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双碳”行动,主要有以下三点实践:
1.建立工作小组机制。舟山市发改局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预拌干混砂浆行业清洁生产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商务联发〔2019〕127号)要求,印发实施《舟山市预拌干混砂浆行业清洁生产实施计划方案》(舟发改服务〔2020〕3号),建立市清洁化生产工作小组和协调工作机制,会同市属有关部门,区(县)、集聚区散装水泥行政主管部门,推进预拌砂浆行业清洁化生产改造工作。
2.不断提升企业清洁化水平。根据《浙江省商务厅等4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预拌混凝土行业清洁生产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商务联发〔2016〕87 号),舟山市启动预拌混凝土行业清洁化生产改造工作。截至2020年底,全市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除4家搬迁企业外,均完成清洁化改造提升,达到“全封闭、无污染、零排放”要求。
3.稳步推进农村推广应用散装水泥工作。积极落实省散装水泥发展中心相关规定,结合舟山市海岛实际,加强对农村预拌混凝土站、点的管理。金塘岛、六横岛、大衢岛等较大外岛均建有预拌混凝土企业,具备车辆进出道路等客观条件的农村建房均已使用预拌混凝土。积极开辟预拌砂浆应用新渠道,推广预拌砂浆进农村市场,组织龙头企业探索“企业+互联网+配送”模式,将销售市场向农村、偏远海岛延伸。
下一步行业发展举措
1.加快产业转型升级
强化行业管理与标准的实施,加快行业向绿色环保方向转型。在控制熟料供应量、提升能源效率、碳捕技术的应用的趋势下,鼓励发展具有生态、环保的预拌混凝土建设材料,完善高性能混凝土耐久性技术,加强对耐盐侵蚀性能等符合海岛特色的高性能混凝土的开发,为舟山市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提供保障。
2.巩固清洁化生产成果
引导企业利用现有条件和资源延伸产业链,鼓励企业在装备、技术上改进生产工艺,满足不同的工程需求。持续开展预拌混凝土行业清洁化生产“回头看”工作。加强企业在生产、运输、存储环节的管控,对原材料堆场实行全封闭,对生产废水及场地雨水进行分流、回收循环利用,对混凝土残渣实行砂石分离、回收利用,对强碱性的淤泥进行无害化处理,对预拌混凝土专用车辆实施保洁,实现“全封闭,零排放,无污染”的清洁化生产目标。
3.加快行业信息化建设
加快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和水泥制品生产企业信息化建设,与相关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对接,提高企业网络营销能力。引导企业升级和完善企业资源计划(ERP)等信息管理系统,提高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应用水平。加快建立散装水泥发展应用监管信息平台,全面提升数字化、信息化监管水平,形成规范化、常态化监管机制。
4.推动绿色协调发展
积极推进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企业创建绿色工厂,鼓励企业进行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加强供应链上下游企业间的协调与协作,建立长效绿色供应管理模式。探索开展与新型建筑工业化的有机融合,联合打造新型建筑工业化企业,协同发展绿色建筑、生态建筑,有效提升亩均产值和亩均税收水平。
思考与建议
1.明确提出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及增速约束性目标
总体而言,全社会控制碳排放总量前提是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及增长率。2020 年,我国能源消费总量已经达到49.8 亿吨标准煤,同比增长2.26%。建议制订省级散装水泥行业规划,对水泥生产时直接、间接碳排放因素进行深入科学研究,通过产品创新、原料替代等措施优化产品结构,将自然碳汇和人为固碳方式有机结合,促进行业绿色发展。
2.引导和加大金融业支持绿色转型的力度
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及完善市场和监督体系建设。截至2020 年末,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信贷余额为12万亿元,占国内银行业贷款总额的4%,仍有较大提升空间。建议提升对以能源密集型产业为主的转型金融支持力度,帮助散装水泥行业及其他相关产业向清洁化、节能化和标准化转型,实现经济绿色复苏、绿色发展。其次,扩大碳排放权交易试点,提高配额外碳排放成本,用市场优化资源配置。
3.对绿色能源企业、清洁化技改项目实行减碳补助
对于能源密集型产业、散装水泥行业的技改转型,给予一定的地方补助,激励其碳减排的贡献。积极推进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企业创建绿色工厂和开展绿色产品认证。推动在政府采购、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等工程建设项目中优先采用绿色建材。
附表:舟山市“十三五”期间散装水泥行业节能减排综合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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