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2018年以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35个城市开展建筑垃圾治理试点工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负责人近日表示,3年多来,35个试点城市有序开展试点探索,取得了积极成效,目前资源化利用率约为50%,比试点前提高15个百分点,高出全国城市平均水平约10个百分点。
在35个试点城市中,多数建立健全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环卫)部门牵头,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
同时,多数试点城市已按工程渣土、拆除垃圾和装修垃圾等类别对建筑垃圾实施分类管理。工程泥浆在源头进行干化处理后与工程渣土一起,或用于土地平整,或用于堆坡造景,实现水土平衡。对拆除垃圾,除在工地就地循环利用外,将连片拆卸工程与循环利用工程捆绑招标,强制落实源头分类拆卸、末端资源化利用。对装修垃圾,由专业清运企业运输至分拣中心处理,再有针对性地进行资源化利用。
35个试点城市均开展了存量建筑垃圾摸底及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启动了堆放点生态修复工作。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采取加固整治措施。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消纳场,采取分级放坡、修建挡土墙、设置排水系统、覆盖植被等措施进行整治。广州、常州等城市将建筑垃圾堆放点治理与矿坑治理、山体修复、公园复绿等有机结合,把一批建筑垃圾堆放点改造成了公园、湿地等,实现土方平衡和生态修复。
35个试点城市还通过加强规划统筹,引导消纳设施建设,目前总消纳能力达13亿吨/年,超过这些城市建筑垃圾年产生量。苏州、临沂等城市编制建筑垃圾治理专项规划,合理布局、有序建设建筑垃圾转运调配、消纳处置和资源化再利用设施,形成了与城市开发建设相匹配的建筑垃圾处理设施体系。
在建立长效制度方面,上海等城市将建筑垃圾日常监管纳入“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一网统管”的建设任务,通过部门信息共享、智能实时感知以及大数据分析等信息化手段,初步形成了“违规实时发现、措施自动生成”的监管体系,大大提高了管理效率。
在支持再生产品应用方面,35个试点城市已建成资源化利用项目346个,处理能力2.6亿吨/年,在建的还有99个,处理能力达0.52亿吨/年。上海、苏州、常州等城市应用废弃建筑混凝土和石材、废砖瓦、废弃木材等生产再生骨料、沥青混凝土等取得积极进展。北京、福州、泉州、深圳等城市在政府投资项目中优先选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积极拓展再生产品应用范围。(钟 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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