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源于变革。2021年依旧是变革的一年,建筑业探寻行业改革发展的步伐不曾停滞。
这一年,一系列关系行业发展的政策频繁出台:营商环境、资质改革、项目审批等诠释了建筑业持续深化改革的决心,城市更新行动、城乡绿色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人居环境改善等理清了建筑业改革发展的思路,“双碳行动”实施、工程抗震管理、工程造价变革等指明了建筑业发展的任务。
这一切,清晰地擘画出建筑业新阶段的发展方向与路径。站在两个百年的交汇点上,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大幕已然开启。
着力优化营商环境
2021年2月,国家发改委等11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建立健全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的通知》,要求严格规范地方招标投标制度规则制定活动,加大地方招标投标制度规则清理整合力度,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并畅通招标投标异议、投诉渠道。
点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改委等部门以完善法规政策为保障,着力促进招投标市场规范有序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此政策的发布将为下一步建筑业营商环境持续改善和建筑业从高速增长向高质量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建筑业资质改革再上新台阶
2021年6月,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同月,住建部发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12月,住建部发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住建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12月30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
点评:国务院、自然资源部、水利部纷纷出台资质管理改革政策,大力推行资质改革,以“优化企业资质,强化个人执业资格”为改革方向,逐步放开行业资质,淡化行业壁垒,构筑统一的市场。
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中防止大拆大建
2021年3月,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完善住房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提升城镇化发展质量”。
8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中防止大拆大建问题的通知》指出,除增建必要的公共服务设施外,不大规模新增建设规模,不突破老城区原有密度强度,不增加资源环境承载压力。严格控制老城区改扩建、新建建筑规模和建设强度,原则上更新单元(片区)或项目内拆建比不宜大于2。
9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这是我国在1982年建立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制度近40年以来,首次以中央名义专门印发的关于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文件。
点评:实施城市更新行动要顺应城市发展规律,尊重人民群众意愿,以内涵集约、绿色低碳发展为路径,转变城市开发建设方式,坚持“留改拆”并举、以保留利用提升为主,加强修缮改造,补齐城市短板,注重提升功能,增强城市活力。在城乡建设中系统保护、利用、传承好历史文化遗产,对延续历史文脉、推动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坚定文化自信、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具有重要意义。
大力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
2021年6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15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县城绿色低碳建设的意见》指出,县城是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中心和城乡融合发展的关键节点,是推进城乡绿色发展的重要载体,以绿色低碳理念引领县城高质量发展。
10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意见》(《意见》)指出,到2035年,城乡建设全面实现绿色发展,碳减排水平快速提升,城市和乡村品质全面提升,人居环境更加美好,城乡建设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基本实现现代化,美丽中国建设目标基本实现。
《意见》明确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指导思想、原则、目标和推进城乡建设一体化发展、转变城乡发展方式、创新工作方法三大领域的具体举措,将建设高品质绿色建筑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的重要抓手。
点评:城乡建设是推动绿色发展、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载体。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人居环境持续改善,住房水平显著提高,同时仍存在整体性缺乏、系统性不足、宜居性不高、包容性不够等问题,大量建设、大量消耗、大量排放的建设方式尚未根本扭转。城乡建设绿色发展依旧任重道远。
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
2021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下称《意见》)指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突出住房的民生属性,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缓解住房租赁市场结构性供给不足,推动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促进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
《意见》明确了保障性租赁住房基础制度和支持政策,全方位支持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发展,其重点是减轻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企业负担,大力增加保障性租赁房源供给;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特别是从事基本公共服务人员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
点评:该政策的出台,解决了国家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过程中所面临的土地、审批、财税、金融等政策瓶颈问题,推动了保障性租赁住房快速发展,缓解了我国住房租赁市场的结构性供给不足,促进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同时,该政策也有利于稳定市场预期,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建筑工程抗震管理要求提高
2021年7月,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第744号国务院令,公布《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下称《条例》)并提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建设工程抗震性能、抗震技术应用、产业发展等进行调查,全面掌握建设工程抗震基本情况,促进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水平提高和科学决策。9月1日,《条例》正式实施并明确,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及相关措施。该《条例》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建设工程抗震管理领域的首个专门行政法规,将促进我国建筑抗震设防水平的提高,建筑工程抗震管理将上升到更高层次。
点评:近年来,关于抗震的相关标准频出,为《条例》落地奠定了基础。《条例》的实施不仅彰显了我国加强防震减灾基础能力的决心,更符合国家战略发展方向。减隔震作为房屋抗震新型技术大力推行的趋势也已明确。
工程造价再迎变革
2021年12月,住建部对《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16号部令进行了修订,发布《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文件增加推行建筑工程施工过程结算的条款,明确过程结算的内容,规定过程结算开展的基本流程和时限要求,提出不得以未完成政府审计作为延期结算理由等。
点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6号自2014年2月实施以来,对规范计价行为、加强造价管控、维护建设各方合法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工程造价市场化改革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推进,16号部令部分条款已不能满足建筑工程发承包计价管理的需要。此制度的实施对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加快推动转型升级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双碳”促新型建造方式升级
2021年,国务院相继发布《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和《2023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对推进碳达峰工作作出总体部署。随后,各地相继发布了“碳达峰碳中和行动方案”。6月,浙江省印发《浙江省碳达峰碳中和科技创新行动方案》; 7月,上海发改委印发《上海市2021年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重点工作安排》等。“双碳”目标直接关系着建筑业未来的可持续发展,将对建筑业产生巨大冲击和影响,同时也蕴藏着广阔的市场机遇。
点评: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被确定为 2021年的重点任务之一。作为碳排放大户,建筑业一直存在资源消耗大、污染排放高、建造方式粗放等问题。建筑领域的节能减排是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链条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应从建筑材料生产、施工建造、运营维护全生命周期推动建筑业全产业链绿色低碳化发展,需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
项目审批制度成效显著
2021年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意见》),旨在提升投资建设全流程的科学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意见》进一步明确和简化投资审核管理,严格投资审批事项管理,简化特定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管理;进一步创新和优化投资审批程序,推进实施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创新投资在线平台建设应用;进一步规范和严格投资审批活动,规范投资项目前期工作,加强投资项目决策管理。
点评:2018年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开展以来,我国已基本建立全国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但深层次问题也逐渐凸显,一些政策界限不够清晰,有关制度机制还不够完善等问题制约了投资领域“放管服”改革向纵深推进。此次政策的提出将进一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再上新台阶。
改善人居环境助推乡村振兴
2021年12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发布并提出,到2025年,农村人居环境显著改善,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取得新进步。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稳步提高,厕所粪污基本得到有效处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不断提升,乱倒乱排得到管控;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明显提升,有条件的村庄实现生活垃圾分类、源头减量;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水平显著提升,长效管护机制基本建立。
点评: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点任务,是农民群众的深切期盼。自2018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以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扎实推进,扭转了农村长期以来存在的脏乱差局面。但我国农村人居环境总体质量水平不高,还存在区域发展不平衡、基本生活设施不完善、管护机制不健全等问题。此方案的实施,将进一步加快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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