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虽然是城镇居民,但根据我们核查,李某和儿子现居住的房屋为李某的产权房,且儿子未成家,不属于住房困难群众,不符合住房保障政策……”日前,吉木萨尔县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组通过查阅资料、入户走访等方式,对城区公租房是否存在违规转租转借、清退和配租是否及时等问题开展监督检查,发现对涉及转租、转借等不符合居住条件的住户排查不到位、公租房租金缴纳催缴不及时等问题35个。
为民造福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公租房对解决住房困难的城镇居民家庭、城镇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问题发挥着重要作用,落实保障公共租赁住房政策就是保障民生,安定民心。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聚焦保障性住房这一民生领域问题开展专项监督,着力发现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以专项监督“小切口”推动民生领域“大治理。”
为坚决制止公共租赁住房领域违规现象发生,确保真正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享受到住房福利,该县纪委监委把这项工作纳入日常监督重要范畴,充分发挥派驻机构“贴身监督”优势,第二纪检监察组列席职能部门县党组会议、对集体审核决定环节进行监督,定期对县住建局主要领导、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及经办人员进行廉政谈话提醒;紧盯公租房受理、初审、复审、公示、轮候、分配、入住等关键环节,严查暗箱操作、徇私舞弊以及不作为、慢作为等行为,做到全流程监督不缺位,杜绝滥用职权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
在开展公租房专项整治中对配租申请、申请人资格审查、摇号选房、房源公示等过程全程监督,督促县住建局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对因转借、购房、长期闲置等原因不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的承租人进行劝退,对长期未入住的承租人下发了限期腾退公租房通知书,持续建全完善退出机制和不良信息档案,始终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截至目前,35个问题已解决27个,对未及时腾退的房屋督促该县住建局和相关部门对接解决,确保真正需要住房的困难群众及时得到住房保障。
“只要存在腐败问题产生的土壤和条件,反腐败斗争就永远吹响冲锋号。我们将坚持以严的基调强化政风肃纪,持续深化纠治‘四风’,促进党员干部扑下身子干实事、谋实招、求实效,用严明的纪律保障公租房真正成为‘公平房’,切实增强广大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吉木萨尔县第二纪检监察组负责人表示。
官方公众号
官方视频号
官方微博号
官方百家号
官方抖音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