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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貌焕新颜 安居更“乐居”——洛阳市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侧记

2022-11-02 15:53:00来源:中国建设新闻网作者:骆南文责任编辑:徐雨晨

  “以前小区设施很老旧,也缺少人管理,现在改造完,环境变好了,每天走在小区里心情也更好。”小区居民李先生兴致勃勃地说起小区的改造提升。

  为积极回应民生诉求,河南省洛阳市认真践行“人民城市为人民”理念,坚持把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作为提升城市发展质量、推动城市更新行动的重要举措,以基础设施建设、配套服务完善、特色元素融入为重点,推动老旧小区功能品质提升、旧貌焕发新颜。

  提供政策支持 优化改造模式

  为了推进老旧小区改造的具体实施,洛阳市建立了“市级牵头抓总、部门协同配合、县区具体负责、街道配合实施”的工作机制,并出台土地支持政策,明确既有用地集约混合利用政策,允许利用小区及周边存量配套用房用于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对存量房屋建设各类公共服务设施的,暂不要求办理变更土地使用性质手续。

  结合工程审批制度改革,本着“应放尽放、能放尽放”的原则,洛阳市持续加大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中的“放管服”改革力度,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及同步实施的加装电梯项目的各项审批手续办理一律下放各县(市、区)。

  优化改造模式,探索“EPC+O”(工程总承包+运营)建设、运营、管理全生命周期一体化改造模式,通过整合老旧小区闲置资源,有效提升项目运营效率,降低全生命周期改造运营成本。如洛龙区龙瑞社区,中标单位全面负责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的勘察、设计、施工、建设及后期运营管理。居民通过让渡公共空间(闲置空间、停车位、广告位、物业用房等公共部位)经营管理权和屋顶加装光伏的方式参股分红,股权收益主要用于物业服务费及加装电梯费用支出,实现居民不出钱即可加装电梯并享受专业物业服务。

  听取群众意见 贴近居民需求

  小区怎么改,群众说了算。为使改造顺利进行、更加贴近居民需求,洛阳市坚持决策上问计于民、改造上问需于民、评判上问效于民。

  建立街道、社区、业主委员会、业主代表等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协商议事机制,将“成立自治组织、签订居民公约、同意拆除违建、接受后期物业管理”作为形成共识的先决条件,明确规定“改造方案、物业管理模式和必要缴纳的物业服务费用需完成征求群众意见并经80%以上居民表决同意后方可开工改造”的要求。

  以老旧小区“水、电、路、气、网、安、治”等基本功能为重点,坚持缺什么补什么、群众需要什么就完善什么、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

  为方便居民提出意见、实现意见征询平台“线上+线下”全覆盖,洛阳市研发“意见征询”软件,居民可以通过扫描二维码进入系统、提出意见。同时,在施工现场设置“老旧小区改造监督平台”,随时听取群众意见;项目完工后设置“老旧小区意见反馈平台”,受理改造效果反馈;工程验收阶段,由街道牵头组织社区、居民代表和物业服务企业参与评价,并由相关部门对收集到的问题进行细致研判、集中解决。

  组团连片实施 共享宝贵资源

  洛阳市将老旧小区改造作为城市更新行动的重要举措,纳入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和城市提质工程统筹实施,专项制定“一个方案、两个导则”,按照“组团连片、集散为整”的思路,以位置相邻、邻里相望、文化相连、生活相关为原则,将全市1850个老旧小区划分为182个片区,明确总体计划、年度任务,规范整体风貌、改造内容,通过拆墙并院、打通阻隔,推动空间资源共用、公共设施共享。

  同时,洛阳市挑选了各县区具有历史文化保护价值的20个老旧小区街区作为试点,按照“基础设施全到位、城市功能全配套、智慧安防全植入、绿色生态全渗透、物业管理全覆盖”的标准,推进基础类改造内容应改尽改,完善类和提升类改造内容能改则改,树立高质量样板。

  紧邻龙门石窟景区的河东社区围绕“景区、社区、小区”三区融合高质量发展的目标,对片区统一规划设计,通过“清蛛网、清淤积、清杂物、清违建”整治空间环境,统筹屋面、广场、道路、绿化、排水,实施海绵化改造,引入专业物业服务,配套健全党群服务中心、便民超市、乐养居、停车场、健身广场等公共服务设施,让小区实现了整体提升。

  相关负责人表示,洛阳市还以连片改造为抓手,补齐社区设施短板,结合洛阳十三朝古都特点,在维护“现代唐风”城市主体风貌基础上,注重融入区域特色元素,着力打造体现“盛世隋唐”“民族风情”“工业遗产”“国花牡丹”“黄河文化”“伏牛山水”等不同区域特色的老旧小区改造“升级版”。

  改善的是环境,凝聚的是民心。洛阳市把老旧小区改造作为城市提质的重要抓手,加快推进老旧小区改造从点状“盆景”向连片“风景”转变,居民生活也更有获得感、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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