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南省永州市印发《永州市城市管理工作体系建设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提出,通过两年左右的努力,逐步建立上下贯通、执行有力、便捷高效、精细科学的市、县市区城市管理工作体系,做强做实“大城管”。
强势发力,构建城市管理联动机制。永州市强化高位统筹,积极调整城市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市长任主任,办公室设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建立健全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常态化、长效化、规范化运转机制,进一步发挥其统筹协调、监督考核作用。同时,建立城市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成立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15个市直单位组成的市城市管理工作联席会议。联席会议主要负责统筹协调解决城市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事项、重大问题,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重要任务等。在此基础上,畅通城市管理信息共享机制,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每月汇总行政检查、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方面信息并通报成员单位,建立城市管理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调联动、处置高效的工作模式。
群策群力,创新城市治理模式。《实施方案》明确以标准为治理基础,多部门加快制定城市管理执法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定和完善市容环卫、供气供水、路灯照明等方面的标准体系,做到有据可依,有章可循。同时,以标准的制定推动平台建设,进一步落实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关于推进国家、省、市三级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的要求,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等有关单位积极争取配套资金、政策支持,部门联动配合有序推进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推进城市管理“一网统管”。进而强化城市管理监督评价,切实发挥市、县(市)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指挥棒”作用,完善对同级政府工作部门以及下级城市管理部门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机制,将县(市)区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落实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范畴。
联动合力,夯实执法队伍建设。为建立一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实施方案》要求改进城市管理和执法方式,理清监管、处罚职责,城管执法部门承接有关事项的行政处罚权,相关部门在日常监管中发现涉嫌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的,应予以制止,移交给城管执法部门的,应依法及时立案查处。同时,推进重心下移,按照属地管理、权责一致的原则,合理确定市、县(市)区城市管理部门的职责分工;加强执法联动,探索建立城市管理领域常态化联动巡查执法工作机制,公安机关负责做好城市管理执法协助保障工作,依法打击妨碍城市管理执法和暴力抗法行为。《实施方案》充分发挥城管执法覆盖面广的特点,开展建筑施工、城市建设、房地产市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等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相关事项日常巡查试点工作,及时发现巡查事项清单上的违法违规问题并通报相关部门,城管执法部门日常工作巡查,不代替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部门日常检查、监管行为。
凝心聚力,提升便民服务质量。践行“为人民管理城市”理念,一方面,坚持城市管理“721工作法”,变被动管理为主动服务,变末端执法为源头治理,不断规范城管执法行为,推行人性化执法、柔性执法、阳光执法,杜绝粗暴执法和选择性执法;另一方面,按照部门职责,将市民反映的相关问题进行责任分解,协调通报有关部门第一时间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让城市管理更贴心,让市民生活更省心。此外,为满足市民需求,《实施方案》要求按保障秩序、合理设置、有序管理、方便生活的原则,设置应季果蔬市场、便民维修服务点、流动商贩疏导点等临时经营场所,编制城市管理服务地图。与此同时,《实施方案》明确要进一步完善县市区、街道(乡镇)、社区管理网络,科学合理划分网格单元,将社会治理、城市管理和民生服务等事项纳入网格化管理,城管执法力量要依法派驻到街道(乡镇),城市管理和执法要覆盖到社区(小区),真正做到便民服务、为民解忧。
“永州市抓城市管理工作体系建设站位高、行动快、措施硬、力度大,尤其是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城市管理执法中的难点堵点,如监管与处罚职责不清、相关执法部门配合不力、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滞后等问题,提出的解决措施针对性强,落地性高。”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负责人说。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市直有关部门,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将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加强协调配合,确保首试必成。同时,城管执法部门将大力推进工作落实,及时发现、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适时开展督导和评价,总结推广经验做法,确保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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