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乐山市印发《乐山市“十四五”城乡人居环境规划》,明确了“十四五”时期城乡人居环境建设的总体要求、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
乐山市将通过探索构建人居环境长效机制,整合政府、市场、社会力量,系统推进“六个城市”(宜居城市、绿色城市、韧性城市、智慧城市、人文城市、创新城市)和“四园乡村”(生活舒适的乐园、道德示范的家园、生态良好的田园、乡愁记忆的故园)建设,实现生态优良、住房安居、出行便捷舒适、设施全面补齐、公服提标扩面、特色文化彰显的城乡人居环境总体目标,共同缔造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
规划要求构建区域、城市、社区等全覆盖的城市人居环境建设体系。坚决落实“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和“一干多支、五区协同”发展战略,优化区域城市格局,引导市域人口合理分布。城市人居环境建设要坚持绿色发展,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坚持以人为本,完善公共基础设施和城市服务功能;坚持彰显特色,保护传承城市历史文化;坚持民生优先,强化城市安全韧性保障。社区人居环境建设要对标绿色社区,健全基层治理体系,补齐基层服务短板,完善城市基层生活单元,全面提升城市人居环境建设。
到2035年,乐山市城乡人居环境建设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目标基本实现,形成协调、统筹、融合的人居环境区域格局;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和谐共处的美丽家园基本建成;基于“全生命周期管理”理念的城市人居环境建设管理机制基本建立,人民群众享有更加幸福安康的生活。
此外,规划提出了城乡人居环境建设规划的政策措施保障,明确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资金保障、完善实施机制,积极开展试点示范工作,确保规划目标和任务如期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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