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查自纠率不高、公示率与整改率低、查处曝光力度不够……近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全省物业服务企业侵占住宅小区业主公共收益“点题整治”情况直接“把脉”,并开出“处方”。
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在全省物业服务行业开展“广宣传、严执法、抓曝光、强督导、促长效”专项行动,对整治工作进行再动员、再布置,组织督导组下沉一线,现场解决存在的问题,推动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今年5月,福建省出台《关于深化“整治物业服务企业侵占业主公共收益收入及分配不公开等问题切实维护业主利益”工作方案》,对整治工作内容进行明确,包括物业服务企业侵占属于住宅小区业主的共用部分、共用设施设备所产生的公共收益,以及物业服务企业未按规定分配住宅小区业主公共收益、未将住宅小区业主公共收益存入专户等问题。同时,福建省要求,物业管理小区公共收益原则上公示率应达100%。
“截至目前,虽然整体工作取得了不错的效果,但与业主的期望还有差距”。相关负责人表示,由于群众对整治工作的呼声较高,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求对群众投诉的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并对各地整治工作进行通报点评,进一步抓好“点题整治”工作落实。
龙岩市新罗区牡丹园小区共有1260户业主,目前,小区业主公共收益来自场地租赁、临时车位费、灯箱电梯广告费、充电桩场地费、人防车位出租费、快递租赁费等,年收入合计约15万元。“在整治过程中,我们针对群众反映牡丹园小区公共收益未设专户问题,督促物业服务企业第一时间成立银行专户,并按季度公示公共收益情况。同时,我们还通过审计发现小区存在部分租金收缴不及时、未定期公示等问题,目前均已督促整改到位。”龙岩市新罗区红坊镇相关负责人表示。
“通过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我们精准掌握、研判、整治小区公共收益经营管理存在的问题,梳理规范了一批‘糊涂账’。去年共发现问题80余条,清查规范未存入专户的公共收益合计1500余万元。”龙岩新罗区相关负责人介绍说,今年以来,新罗区加大整改力度,已累计抽查物业管理小区290个。
据了解,9月起,福州市整治物业服务企业侵占业主公共收益将实行周督查、周通报。整治工作专班对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住宅小区开展实地抽查核实,原则上公共收益公示率应达到100%,专班拟在媒体上曝光典型案例。
截至目前,泉州市已累计排查住宅小区1421个,责令整改企业289家(涉及物业小区473个),由县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对21个物业服务企业(物业管理小区)通报批评。数据显示,泉州市物业服务企业公共收益已存入7338万元。
相关负责人表示,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还将开展明察暗访和调研督导,全面压实属地主管部门责任,持续深化推进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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