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8部门印发了《关于推动阶段性减免市场主体房屋租金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快落实国有房屋减免租金政策,推动政策红利尽早惠及市场主体,并鼓励非国有房屋减免租金,同舟共济共渡难关。
通知指出,加快落实国有房屋减免租金政策,推动政策红利尽早惠及市场主体。其中,对承租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制造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2022年减免3个月租金。对2022年租期分属不同承租人的,要根据不同承租人实际租期按比例减免。对2022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县级行政区域内(东莞市、中山市按所在的镇和街道行政区域内)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制造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国有房屋的,在减免3个月租金的基础上增加至减免6个月租金,补充减免工作要在出现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后2个月内完成。对于转租、分租国有房屋的,要求各地持续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减租政策惠及最终承租人。
此外,服务业小微企业、制造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之外的中小企业提出减免房租申请的,鼓励国有房屋出租人本着友好协商、规范决策、共渡难关的原则,在自身能力范围内给予必要帮扶。对减免租金的房屋业主,税务部门按减免租金月数给予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鼓励国有银行对减免租金的出租人视需要给予优惠利率质押贷款等支持。因减免租金影响国有企事业单位经营业绩的,在考核中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认可。
官方公众号
官方视频号
官方微博号
官方百家号
官方抖音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