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8部门关于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工作部署,天津市积极贯彻落实,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行动。
及时部署落实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公安局、规划资源局、市场监管委、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天津银保监局以及市委网信办对房地产市场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分析,结合本市实际进一步细化重点整治内容,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的通知,组织全市16个区人民政府召开了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行动部署推动会,要求各区人民政府从对人民高度负责的角度出发,敢于动真碰硬,确保专项整治行动收到实效。
建立工作机制
为确保整治取得实效,天津市不断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一是成立工作专班及联合工作组。各区行政区域内相关职能部门成立联合工作组,针对各区实际情况制定工作方案、建立联合工作机制,采取企业自查自纠和政府部门巡查复查相结合的排查方式。二是在政务网站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邮箱,同时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举报。三是建立检查项目台账,对问题项目和问题企业分类建立整治台账,明确存在的问题、产生的原因、责任部门、整治措施及整改时限,建立转办督办机制,实施销号管理,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动态调整台账清单。
加强风险防范
天津市在梳理研究本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运营情况的基础上,建立定期调度制度,持续开展房地产市场风险排查,研判全市房地产市场形势,加强风险预警,发现苗头问题立即处置应对。对于涉险项目按照“一项目一策”原则,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制定切实可行措施,统筹各方面力量,全力推进项目风险化解工作。
取得整治实效
天津市各区联合工作组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物业服务企业、金融机构、网络媒体及相关从业人员等建设及经营行为开展联合检查。截至2022年2月底,全市作出行政处罚的案件538个,涉及处罚金额约4418万元,被处罚项目或市场主体均按照行政处罚要求完成整改。同时,结合“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市级部门对各区28个房地产销售项目、141家中介服务机构以及300个工程项目进行抽查,对发现的问题采取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执法建议书及提出整改意见等方式,责成各区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并全程跟踪,督促责任单位限期整改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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