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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金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擅自占用城市绿地被罚4.12万元

2022-12-05 16:26:32来源:浙江省人民政府作者:佚名责任编辑:徐雨晨

  据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江政务服务网发布的《杭上综执罚决字〔2022〕第000174号》显示:杭州金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杭州市上城区同协南路与坍桥头路交叉口博翠碧蓝湾7、8幢南侧占用城市绿地,该公司是该小区的开发商,为便于业主出入,于2022年5月初开始在该处修建一条东西向的道路,由PC砖铺砌,两侧绿化无砌坎花坛,无栏杆围护,经浙江南北测绘地理信息有限公司测量,该公司占用绿地面积294.6平方米。该公司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依据《杭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杭州上城区综合执法局(城管局)对该单位处以罚款人民币肆万壹仟贰佰元整。

杭州金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擅自占用城市绿地被罚4.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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