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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占地、违建别墅等七种情形党政同责 山西出台《关于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决定》

2021-05-08 11:39:14来源:山西新闻网作者:李飞飞责任编辑:花韡

  近日,山西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这是继《山西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山西省环境空气质量改善量化问责办法》《山西省水污染防治量化问责办法》等之后,对有关党政领导干部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失职失责行为,作出的又一更为严格的问责规定。

  5月6日上午,山西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省委副秘书长王成禹,省委组织部新闻发言人、主持日常工作的副部长卢建明,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委副主任王帅红,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王延峰,介绍《决定》内容及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县级党政主要领导是生态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

  “《决定》正文仅237个字,但却是从严约束、高效管用的实招硬招。”卢建明介绍,《决定》规定以县(市、区)为单位,凡属地发生破坏山体、违法占地(包括建设大棚房)、私挖滥采、违建别墅、围湖(河)造地、违规排放、毁坏森林(草原)等七种情形,造成严重后果,一经查实,党政同责,第一时间对党政主要领导予以免职处理,并进一步依法依规追责问责。对直接责任人追究法律责任。

  卢建明介绍,《决定》划出的生态环境保护红线,就是我们必须牢牢守住的安全底线,坚决不能触碰、不可逾越。《决定》以县(市、区)为单位,从工作实际出发,进一步强化了县级党委、政府对本地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负总责的工作要求。县级党政主要领导要切实担负起生态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职责,对行政区域内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点难点堵点要了然于胸、心中有数,党政同管、同抓、同责,推动形成齐抓共管的“大生态”格局。

  今后,省委组织部将会同省纪委监委、省生态环境厅以及其他负有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的部门,全面落实《决定》要求,加强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坚决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制止、第一时间处置,同时要强化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绩考核结果的运用,用鲜明导向引导我们广大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生态观”,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为促进黄河安澜、护卫华北“水塔”、筑牢京津冀绿色生态屏障作出应有的贡献。

  纪检监察机关紧盯破坏生态环境背后责任问题等

  生态环境保护能否落到实处,关键在领导干部。省委副秘书长王成禹表示,《决定》就是要坚决听从党中央号令,抓住“关键人”“关键少数”,坚决做到令行禁止,对破坏生态环境行为“零容忍”,以更狠更硬措施,以更严更高标准,进一步扛起责任、压实担子、解决问题,牢牢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协同推进高质量发展与高标准保护,确保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各项决策部署在山西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委副主任王帅红介绍,2019年至今,全省在生态环保领域共实施问责1025起,问责领导干部1659人,其中厅级干部5人,县处级干部126人,乡科级干部981人,其他干部547人。围绕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坚持“查清事实、精准问责”的原则,及时启动问责程序,对195名相关责任人给予严肃处理。通过严肃问责,倒逼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真正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这次省委、省政府出台〈决定〉,再次表明了省委、省政府对破坏生态环境‘零容忍’的一贯立场和鲜明态度。”王帅红表示,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坚守职责定位,紧盯发生破坏山体、违法占地、私挖滥采、违建别墅、围湖(河)造地、违规排放、毁坏森林(草原)等七种情形,紧盯“关键少数”特别是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紧盯破坏生态环境背后的责任问题、腐败问题、作风问题,坚持问题不查清的不放过、责任人处理不到位的不放过、问题整改不迅速的不放过,做到坚决稳慎精准规范追责问责,以有力有效问责促进有力有效履责,推动高质量发展与高标准保护同向发力、协同推进、一体落实。

  截至目前,1238件群众举报生态环境问题已办结

  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王延峰介绍,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山西以来,按照边督边改要求,截至5月5日,督察组向我省交办群众举报的生态环境问题共28批2810件,达到整改时限的前18批1702件问题,已办结1238件,阶段性办结464件,责令409家企业(单位)整改,立案处罚276起,立案侦查5件,约谈107人,问责77人。

  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边督边改有力推动下,一批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一批严重污染生态环境的问题得到有力查处,一批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得到及时纠正,带动环境质量持续巩固提升,全省6个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幅度进入全国168个重点城市前20位。

  下一步,省生态环境厅将以督察整改为契机,以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引深全省环境污染防治暨高铁高速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利剑斩污”等专项行动,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两山七河一流域”为主战场,组织实施好“保护黄河”“美丽山西”“锦绣太原城”建设等生态修复治理工程和行动。以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总抓手,一体推进绿色生产和绿色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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