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榆次区某商住楼项目工程施工中,三台塔吊起重臂经常伸到工地外吊取工程材料。2019年4月19日,榆次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但项目单位一直未整改。同年4月26日,晋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项目曾现场勘察,但未采取任何监管措施。
鉴于该项目工程的违法施工行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导致社会公共利益持续受到侵害,2019年6月,晋中市榆次区检察院对该线索立案调查,发现项目工程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属于违法施工;项目地处两条交通要道交叉处,紧邻马路,过往行人、车辆多且密集,工地在起重臂下的范围没有设置任何警示标志和保护设施,严重威胁过往行人、车辆安全。随即,检察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对该商住楼项目无证施工的问题依法作出处理;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对全市范围内的建设工程进行清查,特别对临街或闹市区工程项目重点督查,消除各种潜在的安全隐患。
收到检察建议后,行政机关核查相关违法事实,并对施工、建设、监理单位下达关于责令限期消除重大安全隐患的通知;下达停工整改通知书,将塔吊封存禁用,并派员现场检查、督促整改;对施工单位作出行政处罚。
经整治,涉案项目工地按规定申领了施工许可证,并采取措施彻底消除了安全隐患。同时,住建部门对114个在建工程项目进行重点排查,共发现安全隐患12项,其中限期整改10项、停工整改2项,保障了建筑市场的安全平稳运行。(记者 刘友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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