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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规范工程质量检测市场:聚焦突出问题 打击违规机构

2021-03-15 16:59:47来源:中国建设新闻网作者:晋建责任编辑:黄静
  作为工程质量管理的组成部分,工程质量检测是工程实体质量管控的重要手段和基础保障,工作质量检测报告是真实反映工程实体质量、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等方面的重要证明材料。当前部分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暴露出一些突出问题,超资质范围检测、低价竞争等市场行为严重扰乱了市场正常竞争秩序,恶意篡改试验数据、不经试验直接出具检测报告等弄虚作假行为,严重损害了检测的科学性、权威性、公正性,给建筑工程埋下极大的质量安全隐患,直接制约了建筑工程的高品质发展。

  为严厉打击出具虚假报告等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工程质量检测市场、实现治理目标,2019年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了《关于开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评估检测的通知》,安排部署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治理行动,提出用两年时间对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全覆盖监督检查。

  无死角检查

  一套标准查到底

  2019年8月开始,在全面摸清全省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底数的基础上,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工作人员,并抽调各专业检测专家组成一支全专业检查队伍,历时一年半,辗转全省行政区域内有检测机构的11个设区市、100余个县,深入现场、下沉一线,对全省291家检测机构逐个“过筛子”,进行了无差别、无死角、零容忍的监督检查,覆盖了全省所有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在全省范围内引起了极大反响。

  检查过程中,检查组根据有关工作要求,系统谋划专项整治,安排部署监督检查。在统一思想认识的基础上,制定了细致可行的实施方案、工作职责、任务分工、检查用表,明确了检查的尺度标准和重点内容。同时,严格工作标准,全省只设立一个检查组,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由同一批专业专家、用同一个检查标准一查到底,有力保障了专项治理行动取得实效。

  聚焦突出问题

  抓好重点整治

  本着监管与指导并重、治理与规范并行的原则,此次专项治理行动紧紧围绕检测行业人员能力参差不齐、仪器设备配置不够全面、试验环境不符合要求、检测试验报告质量不高、档案资料管理混乱等突出问题,全面开展专项整治。

  在人员能力评估方面,抽取一定比例的检测试验人员,根据岗位证书专业类别分别进行理论考试和盲样测试,理论考试采用闭卷形式,对人员的理论知识、标准规范、政策法规的掌握情况进行考核;盲样统一使用国家标准的试验样品,由专家现场提出试验要求,并全程监督试验过程,要求当场出具试验数据和报告。检查组当场公布人员评估结果,有针对性地提出问题,并进行指导,督促检测机构逐步提升人员能力。

  在资质标准复核方面,从人员资格、设备配置、制度建设等方面进行资质标准复核。人员主要核查执业资格注册、职称人员配备、专职试验人员持证上岗、社会保险及劳动合同情况;仪器设备主要核查类别、数量、校准、状态标识和维护保养等情况;制度主要核查资质、人员、场所环境、设备设施等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督促检测机构配置符合资质标准要求的人员设备,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保障检测工作顺利进行。

  在试验资料抽查方面,根据报告发放台账,随机抽取各类试验资料进行核查。主要核查是否超出资质范围检测,试验报告数据与原始记录是否一致,原始记录数据试验报告信息是否齐全,标准引用是否准确,人员签字是否符合规范,委托书、任务单、原始记录和报告归档是否完善齐全等内容。督促并指导检测机构规范试验操作和记录,提升报告的准确性、规范性。

  在设备环境检查方面,对设备的摆放是否根据功能实现分区分割和流水操作进行现场查看,对温度、湿度等环境条件的控制是否达到试验标准要求进行检查,对试验场所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和不利环境因素进行排查指导,对操作规程上墙、设备使用记录和环境监控记录是否完整准确进行检查。确保仪器设备和环境条件达到检测试验要求,进一步提高检测工作质量。

  在检查的同时,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还对检测机构的年度工作量、完成产值、上交利税以及机构存在的困难、对监管工作的建议等进行深度调研,深入全面掌握全省检测机构基本情况、资质条件和经济效益,提出有针对性的措施和方法,为下一步制定和出台有关管理规定奠定基础。

  打击违规机构

  形成长效机制

  此次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治理行动中,山西省共完成检测机构监督检查291家。责令限期停业整改检测机构138家,整改期间限制承接相应检测业务,整改经属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复核合格的可以恢复营业,整改复核不合格的责令撤回机构资质;撤回机构单项资质62家,撤回机构全部资质39家,不得再承接有关检测业务;责令检测机构取消持有岗位证书的检测人员81人,一年内不予重新核发;公开通报批评相关检测人员54人。结合撤回资质、限期整改、通报批评、记入不良信用信息等手段,打出整治检测行业违法违规行为“组合拳”,在全省行业内形成了极大的震慑,倒逼检测机构严格落实质量责任,坚决杜绝虚假检测报告等行业乱象。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求全省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严格执行国家、省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强化检测质量责任意识,加强检测人员培训教育,整体提升机构检测水平和综合能力。坚决杜绝恶意竞争、出借、挂靠资质、超资质范围出具检测报告、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等行为。要严格落实不合格报告制度,对检测过程中发现的检测结果不合格情况,及时报告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山西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也将以此次工程质量检测专项整治为契机,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日常监管问题突出、投诉举报数量较多、以明显低于检测成本的价格承接业务的检测机构,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违法违规检测机构及人员,综合运用信用惩戒、行政处罚、撤回资质证书等手段,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公开予以通报批评。对照此次专项整治排查出的问题,举一反三,及时制定相应监管措施,建立检测机构监管长效机制,推动工程质量检测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通过此次工程质量检测专项治理行动,山西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强化了检测机构质量责任意识,提升了检测机构的综合能力,规范了检测机构及检测人员质量行为及市场秩序,推进了检测机构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建设,构建了守信得益、失信惩戒的良好市场环境,严厉打击了违法违规行为,提高了全省工程质量检测水平,为建设工程质量监管提供了有力技术保障,为提升全省建筑工程品质奠定良好的监管基础。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以此次工程质量检测专项整治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的指导意见》《关于落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的通知》等要求,持续抓好专项整治成果的运用,加大不符合资质标准要求的检测机构市场清除力度,加大对违法违规机构和个人处罚曝光力度,将严查重处质量检测违法违规行为的落实到底。(晋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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