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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石狮:建立“红黑榜” 首次推行量化考评

2021-03-08 15:08:02来源:法治网作者:康清辉 汪佳臻责任编辑:张响涟

    治理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改善城市环境和大气质量,石狮2021年将有新动作。3月5日,记者从市住建局获悉,该局日前已下发攻坚行动方案,全面发力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治理。尤其值得一提的是,为提升治理成效,今年,该局还将在监督检查中对工地扬尘治理情况首次进行量化考核,并推出“红黑榜”,既发挥典型示范作用,也曝光反面形成震慑。

  筑牢扬尘防治责任网

  根据方案,全市范围内受监的新、改、扩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现场,均纳入考评范畴中。为确保参建各方齐抓共管,方案对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在扬尘治理中的责任一一予以明晰。

  其中,建设单位方面,应将防治扬尘污染的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并在施工承包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责任。暂时不能开工的工地,应当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超过三个月的,应当进行绿化、铺装或者遮盖。施工单位方面,应制定具体的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将防治措施、负责人等信息在工地公示,并在施工中采取有效防尘降尘措施。监理单位方面,应加强工地检查,发现扬尘污染的应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应及时向市质安站或者市住建局报告。

  严格落实防尘降尘措施

  落实到具体的工地防尘工作,方案从施工围挡、物料管理、降尘作业、硬化路面、清洗车辆和清理建筑垃圾几方面,给出了详细的规定。

  比如,围挡设置方面,要求城市范围内主要路段的施工工地应设置高度不小于2.5m的封闭围挡,一般路段的工地封闭围挡高度不小于1.8m。同时,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件、料具应当按总平面布局分类、整齐码放,对易产生扬尘的大堆物料,能洒水的应当定时洒水压尘,不能洒水的应当采取覆盖等措施。比如,施工现场土方作业应采取防止扬尘措施,主要道路应定期清扫、洒水。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及材料加工区地面,应进行硬化处理,裸露的场地和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施工现场出入口应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并实际运作。此外,土方和建筑垃圾的运输应采用封闭式运输车辆或采取覆盖措施,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

  规范渣土运输安全管理

  方案明确,工程项目渣土发包人必须将渣土运输发包给渣土车管控平台内具有相应资质的运输企业,使用平台目录库内的运输车。杜绝非法改装、“两非”渣土车入场作业、超载超限等违法违规行为。

  同时,各混凝土搅拌站和在建工地,应按要求安装使用称重设备和车辆视频抓拍系统,并接入全市工程运输车辆安全管控平台。各在建工地在土石方运输阶段要严格出场净车制度,确保运输车辆出场无“滴洒漏”现象。

  在线监测联动喷淋系统

  根据要求,全市受监项目应全面安装在建工程环境在线监测设备,且必须实现自动与施工扬尘预警超标时的喷淋系统降尘设备即时联动功能。喷淋系统的开启记录要可追溯,并能通过网络上传至市质安站,确保在建工程环境在线监测正常运行。

  记者获悉,此次治理行动将一直持续至今年年底,重点加强对施工进度处于基础阶段、土方开挖工程的监督检查。对未达到文明施工要求的,按照企业信用综合评价标准、动态管理等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及责任单位给予相应处理;对因施工未采取有效扬尘防治措施致大气环境受污染的,严格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予以查处。尤其值得一提的是,治理不分阶段、不分环节,把自查自纠、隐患整改、执法监督贯穿行动全过程,并在全市首次推行量化考评,设立“红黑榜单”,着力以扬尘治理为突破,推动全市建筑工地安全文明标准化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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