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让购房者买得放心、住得安心?湖北省住建厅有关负责人日前在该省“两会”上透露消息,该省将从今年7月起在全省范围全面推行建住宅工程质量信息公示。
据了解,湖北省是住建部确定的3个试点省份之一,从2020年1月起开始实行住宅工程质量信息公示试点工作。2020年4月,该省出台《住宅工程质量信息公示试点工作方案》,在武汉、襄阳、宜昌、黄石、仙桃等5市先行先试,按比例选取在建住宅项目进行为期半年多的公示试点。
试点阶段,湖北省要求公示与住宅工程质量安全相关的主要信息包括:施工许可证(工程建设五方主体名称及项目负责人姓名)、钢筋混凝土检验试验汇总评价(评定)结果、主体结构实体质量检测情况、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全装修房屋室内环境检测报告、分户验收汇总表、消防验收意见书(备案凭证)及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备案表等。
湖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负责人告诉《中国建材报》记者,通过半年多试点工作,该省各试点城市探索总结了一些行之有效的做法。比如,武汉市选取处于多个建设阶段的项目进行公示,以总结不同经验;黄石市以8个企业为主体,开展其承接项目的试点试验;宜昌市组织在建项目在市建筑业协会网站上集中公示;襄阳市将应当公示内容、可选择公示内容、企业自主公示内容详细分类;仙桃市则专门制定了信息公示工作的评价办法等。但同时也发现,住宅工程质量信息公示中还有一些难点亟待破题。例如,工程质量公示的尺度、力度如何把握?怎么既保障购房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又维护企业的核心利益?另外,不少公示内容过于专业化,不够直观;公众对于工程质量信息公示的知晓度、参与度不高等问题都还有待进一步规范或完善相关制度,加大宣传力度。
湖北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上半年,该省将对各试点地区工作进行全面检查、考评,组织制定住宅工程质量信息公示标准化实施细则和相应考评办法,以便从今年7月起,在全省范围顺利推行在建住宅工程质量信息公示工作。(中国建材报记者:阎友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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