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漯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近日印发进一步加强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监管工作的通知。
按照通知规定,全市所有工程项目参建各方必须进一步增强诚信履约意识,切实落实各方主体责任,加强合同履约行为的管理,营造依法经营、诚信履约的建筑市场环境;建设单位要积极筹措资金按照合同约定将拖欠的工程款支付到位,建设单位应当以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先行垫付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做到按月将工程款中劳务费打入农民工工资专户,应当以项目为单位建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协调机制和工资拖欠预防机制,督促施工总承包单位加强劳动用工管理,妥善处理与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的矛盾纠纷。发生农民工集体讨薪事件的,建设单位应当会同施工总承包单位及时处理。
各县、区管委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加强建筑市场监管,严厉打击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对发生拖欠农民工人工资的项目,施工企业不积极主动处理、导致矛盾纠纷久拖不决的,应将该项目纳入重点监管对象,将施工总承包单位的违法行为移交劳动监察部门,计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直至限制市场准入,降低企业资质的处理;加强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联动,加大对项目日常监督检查频次,在开展各类专项检查时列为必检项目,同时对施工企业开展资质动态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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