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财政部经济建设司、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水利部规划计划司联合印发通知,公布2021年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省级工作评审结果。
通知指出,按照《财政部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工作的通知》明确的程序,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共同组织专家对地方报送的省级层面推动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情况进行了评审,打分确定了分档。其中,吉林、江苏、浙江、江西、福建、湖南、广东为第一档;河北、山西、辽宁、安徽、山东、河南、湖北、广西、海南、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为第二档;内蒙古、黑龙江、西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为第三档。
通知明确,相关省份要按照相关工作要求,根据本省省级工作分档情况,于5月19日前将拟推荐城市工作方案报送三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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