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项目的具体特点和改造内容,合理确定改造资金共担机制,通过居民合理出资、政府给予支持、管线单位和原产权单位积极支持,实现多渠道筹措改造资金。原则上,依改造的内容不同而分为三类:基础类改造,即满足居民安全需要和基本生活需求的,政府应重点予以支持;完善类改造,即满足居民改善型生活需求和生活便利性需要的,政府适当给予支持;提升类改造,即丰富社会服务供给的,以市场化运作为主,政府重点在资源统筹使用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
合肥市明确,对基础类改造项目,由政府财政承担改造费用(不含水电气管网改造费用和弱电管线治理费用)。合肥市本着“市级统筹、分级负担”的原则,按400元/平方米给予补助,市和区按6:4承担,市和县(市)按3:7承担。鼓励各县区积极申请中央和省补助资金,中央和省补助资金作为奖补资金全部下达项目所在县区财政,专项用于老旧小区改造。对完善类改造项目,属地政府给予适当支持;相关部门有配套资金的要用于相应配套设施建设,无配套资金的可多渠道筹集;非单一产权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按相关规定执行。对于提升类改造项目,政府不予财政补助,重点在资源统筹使用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
官方公众号
官方视频号
官方微博号
官方百家号
官方抖音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