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此次排查分农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两种类型,对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如饭店(农家乐)、宾馆(民宿)、小卖部(超市)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重点摸底排查,对其他农村房屋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同时建立农村住房档案和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
■ 今年6月底前,将确保完成农民自建并用于经营的农村危险房屋整治任务。2022年12月底前,将建立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
记者日前从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获悉,广西2020年11月全面启动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以来,各地采取多种措施,加快工作进度,目前已排查265万户。其中,用作经营自建房已完成排查,共排查18.6万户。
根据国家关于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部署,从2020年到2022年底前,我区将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以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为重点,全面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彻底消除农村房屋安全隐患,建立常态化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制度。
据了解,此次排查整治范围为全区行政村(含乡镇人民政府驻地行政村和街道办事处下辖行政村)范围内的所有房屋。排查区分农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两种类型,对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如饭店(农家乐)、宾馆(民宿)、小卖部(超市)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重点摸底排查,对其他农村房屋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摸底排查,摸清房屋基本情况,同时建立农村住房档案和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对确认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县、乡、村三级将建立整治台账,落实产权人主体责任,强化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逐个制定整治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彻底整治,实行销号管理,整治完成一户、销号一户。今年6月底前,我区将确保完成农民自建并用于经营的农村危险房屋整治任务。2022年12月底前,我区将建立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完善各类农村房屋建设标准体系,实现规范管理。
为开展好此项工作,我区及时研究制定印发《广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建立厅际协调机制。各市县也制定印发实施方案,建立工作协调机制,高位推动工作落实,确保排查整治有序推进。对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排查不实的,予以通报;对问题严重的,要约谈相关负责同志;对工作中失职失责、不作为、乱作为的领导干部,要严肃问责。
据悉,此次排查整治将依托全国农村房屋安全信息采集手机APP,逐村逐户实地排查,全面摸清全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情况,及时消除农村房屋重大安全风险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记者/骆万丽 通讯员/王凌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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