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佳居宝城商住楼小区(原嘉润御府)烂尾10余年,期间盖盖停停开发商、建筑商几易其手、乱象丛生。所涉及的回迁户、购房户、建筑商和农民工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那么这些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呢?
回迁户的无奈
资料显示,唐山市佳居宝城(原嘉润御府)住宅楼项目位于唐山市路北区建设路与朝阳道交叉口东北侧,为路北区旧城区改造重点项目。改造前系唐山市冶金局办公楼及其工房,占地面积17.6亩,规划面积7.75万平方米。其中住宅3.5万平方米,2006年唐山市冶金局与原嘉润地产签署开发协议,并将冶金局办公楼及59户工房全部拆除。2012年嘉润地产资金链断裂无力开发该项目,造成项目停工,该项目已经交付的2700万元土地出让保证金也被法院扣划抵债。购房户及回迁户曾多次集体上访。
2013年8月,唐山市国土资源局依法终止与嘉润地产该块土地出让合同,重新招拍挂。2013年10月28日,唐山佳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取得该宗土地的使用权。唐山佳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唐山嘉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署协议,承诺除负责回迁安置外,还提供合理住房户的安置用房。
图为当时的路北区拆迁公告
张女士是佳居宝城(原嘉润御府)住宅楼项目的回迁户,据张女士介绍,她们是原唐山市冶金局工房的居民,2005年10月份冶金工房区域被确定为唐山市主城区拆迁改造项目,区域内所涉拆迁户早在2005年11月就陆续搬出原有老宅并腾出了场地。当时开发建设该项目的是唐山嘉润地产。后来转让给了唐山佳居房地产。
张女士说,从响应政府搬迁到现在已经过去17年了,虽然这期间过渡费一直在给,去年路北区钓鱼台街道办事处还让回迁户们抓了房号,可后来这个项目又停工了,回迁户的期盼又落空了。
购房户的烦恼
赵先生是佳居宝城(原嘉润御府)住宅楼项目的88户合理交款的购房户。
据赵先生介绍,2009年至2012年期间,他们88户购房户以合理的市场价向开发建设该项目的原唐山嘉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购买了共计约9500平米的期房。和回迁户的遭遇一样,2013年初,经项目所在地路北区政府主管部门征收办协调,原唐山嘉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资金链断裂后,唐山佳居地产与唐山嘉润地产签订了该项目转让协议,该公司承诺负责承担该项目所涉返迁户和88户合理交款购房户的住房安置。同时该项目土地出让相关政府文件也把安置88户合理交款购房户的住房确定为项目用地条件。2019年底该项目住宅主体工程封顶后又停工至今。
然而,让购房户想不到的是政府部门又改变了说法。赵先生说,去年 7月27日,接访的路北区主管领导认为老百姓的诉求合理,当场责成接访现场的钓鱼台办事处负责人协调督促开发商落实。近两个月时间,购房户见不到动静,就先后多次到唐山市、河北省信访部门上访,请求上级领导关注并督促路北区领导尽快落实购房户的合理诉求。
同年9月28日,路北区钓鱼台办事处的负责人和区信访局的负责人接待了购房户代表。却答复只能先把老百姓的安置房预留出来,但不能把房号落实到户。另外嘉润地产、佳居地产两家开发商所签项目转让补充协议附件列明的、以及路北区政府征收办等多部门主导监督界定的88户合理交款购房户还必须到法院起诉确认当初购房的合法性,购房户拿到法院的生效判决后,才能给老百姓确定安置住房房号。
图为原项目土地出让文件
购房户们对此说法既不解又气愤,赵先生认为:首先,该项目已经将返迁户的安置房号落实到户,完全具备将88户合理交款购房户的安置房号落实到户的条件,不存在违规违法的障碍;其次,政府部门说88户合理交款购房户中存在不属于合理交款购房的情况,所以涉事购房户必须到法院起诉通过诉讼程序确认自己购房是否合法的说法毫无道理,因为88户合理交款购房户安置住房是这个地产项目转让合同中确定的,接手这个项目的开发商必须无条件履行的合同义务,也是政府土地出让文件确定的开发商取得土地使用权开发建设该项目的条件。没有必要让88户购房户到法院通过诉讼程序去确认。
赵先生说,我们自2009年至2012年期间交付购房款10余年时间了,所期盼的住房至今无着落。在该项目现房价比购房户交款时的房价高出3倍多的情况下,政府部门改变承诺是坑害购房户的行为,购房户是不能接受的。
建筑商和农民工的遭遇
据了解,唐山佳居宝城商住楼项目建筑面积8万多平方米,该小区为地座环形商住两用楼房,4个把角盖4栋32层的居住房,前面7层楼为酒店,1层均为底商,地下为车库。该项目是由唐山市路北区政府负责动员拆迁的,是涉及80多户老百姓回迁的民生保障工程。而唐山佳居宝城商住楼项目受害的不止回迁户和购房户,还有参与该项目建设的建筑商和农民工。该项目曾经更换了多家建筑商,众多农民工更是成了无辜的受害者。
曾经承包该项目建筑工程的盛先生向媒体讲述了他噩梦般的遭遇:“2017年9月11日,我们与唐山佳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佳居宝城小区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协议书,我们带来了安徽、河南的施工队伍进场施工。因该项目开发手续不全,未批先建,我们几次催促佳居房产公司办理齐全开发手续。然而在2017年11月15日,开发商王怀宝雇佣社会人员栗建红等人逼迫我们在合同解除告知书上签字,同时还胁迫我们把没有成型的工程干完。2017年12月21日,我们把地下车库负二层干完后找开发商结算,其不但不算账还把生活区的水电停掉,致使施工方无法维持正常生活。为赶走我们,2018年1月4日开发商王怀宝又雇佣社会人员栗建红等30多人手拿木棍、警棍连打带电,强行把施工方轰出工地,并抢走录制视频的手机。我们几次去路北区钓鱼台派出所报警,均无处理结果。”
盛先生说,至今钢管和施工设备还在工地里面放着开发商不让拿走。
后来唐山佳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王怀宝因非法集资上亿还不上钱被政府抓了,路北区政府考虑到该小区属民生保障工程,涉及80多户拆迁户,便找到浙江一建筑公司全额垫资接管该项工程,并以楼房进行置换。目前该工程已经封顶,正好进行外墙和内部的装修。原先几个施工队把地基、地下车库和一二层盖起来,却被停工赶走。这些人工费和所有材料款共计800多万元却没人支付。
盛先生说,“这个商住楼小区项目由于工程多次易主,致使工程延期,回迁户在外漂泊了10多年。作为建设该项目的农民工更是弱势群体,这么多年拿不到钱,路北区政府既然全面接管,为什么不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事儿呢?”
政府部门的回应
购房户曾多次找到路北区钓鱼台办事处,但办事处相关领导前后说法不一总是在变。购房户赵先生说,办事处的领导曾告诉我们,购房户这88套房子已经预留好了,但开发商房子现在还没有盖完,项目手续上还有瑕疵,回迁户、购房户、农民工欠薪等所有的问题早晚都会一起解决的;但不久不同的领导说法就又变了。
赵先生说,因为88户合理交款购房户安置住房是这个地产项目转让合同中确定的,接手这个项目的开发商必须无条件履行的合同义务,这也是政府土地出让文件确定的开发商取得土地使用权开发建设该项目的条件。政府部门应该信守承诺说话算数,不应该说变就变。
工程承包人盛先生也认为,佳居宝城商住楼项目之所以拖了这么多年乱象丛生,跟政府部门缺乏依法监管有直接关系。盛先生说,如果政府部门当初就加强对该项目的监管就不会出现长达十几年的烂尾;如果执法部门依法办事,也不会发生农民工合法权益遭受侵害无人管、开发商肆意妄为的现象。
4月22日下午,中国房地产网唐山就此事致电唐山市钓鱼台办事处主管此事的一位负责人的电话,当听说采访内容后,这位负责人随即挂断电话,随后手机始终处于呼叫转移状态。
律师建议
河北红蔷薇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购房户的诉求合理合法,既然开发商和购房户已经签署了购房协议,还有后来转让给另一家地产的补充合同,各方都应该遵守。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开发商是没有单方强行退房款的权利的。律师建议:如果购房户对结果不满意,可以依法通过法律渠道提起诉讼。
对于建筑承包农民工盛先生的遭遇,律师建议:如果双方是合同上的纠纷,盛先生可以依据双方的合同约定通过法律诉讼依法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关于开发商对工程单位和农民工的侵害问题,受害方应该保留证据,通过法律渠道依法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对于执法部门的不作为,也可以通过合法渠道进行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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