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住建局、兰州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六稳”“六保”要求,进一步减轻建筑企业负担,推动信用体系建设,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保障工程质量安全,省住建厅联合8部门制定印发了《关于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工程担保制度的实施意见》(甘建建〔2020〕215号),对推进工程担保提出了明确要求。同时,为进一步强化我省工程担保业务组织管理、风险控制和资金监管等工作,进一步推进工程担保制度落实,我厅印发了《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推动工程担保制度落实的通知》 ( 甘建建〔2020〕347号 ),并会同甘肃省土木建筑学会制定《甘肃省工程担保管理办法(试行)》(甘土建会﹝2020﹞38 号 )及相应的担保行业规定,为进一步规范担保从业行为,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近期,甘肃省土木建筑学会按照《管理办法》,积极推动工程担保人合格名录制度落实,认定甘肃建泰工程担保有限公司、甘肃力诚博文工程担保有限公司、甘肃省住房置业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为第一批具备工程担保能力的工程担保保证人。为有效防范化解保证人履约风险和处置保证人应急代偿责任风险,合格担保保证人已缴纳担保人风险保证金1000万元。
各级住建部门把推动工程担保制度作为深化建筑业改革、增强建筑企业活力的有力举措,深入贯彻落实我省《实施意见》精神,切实加大工程担保制度落实,不得再对进入甘肃省工程担保合格名录的单位另行设定门槛。要督促各有关单位接受符合要求的工程担保保证人出具的工程保函,对于企业能够提供符合要求保函的一律采用工程保函替代保证金,已经以现金方式缴纳的保证金可用工程保函替换。
各级住建部门要强化与人社部门的衔接沟通,协调配合市(州)、县(区)人社部门进一步强化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监管,大力实施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差别化管理,切实加大农民工工资支付担保推进力度,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符合要求的工程担保保证人出具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担保保函。
下一步,我厅将联合甘肃省土木建筑学会建立我省工程担保监管系统,对工程担保全过程进行信息化监管,加强工程担保业务系统监管,提升风险控制能力。各级住建部门要充分发挥全省工程担保管理系统动态监管作用,加强对本行政区域的担保人及担保保函的监管,确保工程担保行业良性发展,推动工程担保制度有力实施。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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