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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工矿废弃地生态修复与多元发展模式获生态环境部点赞
2021-03-11 18:33:11 来源:中国江苏网   作者:甘晓妹 吴云 王明明 蒋绍辉  责任编辑:王月

  近日,生态环境部官方微信公众号在头条位置发布文章,剖析徐州在工矿废弃地生态修复多元发展方面的主要做法和取得的成就。

  生态环境部“点赞”徐州实现了从“一城煤灰半城土”到“一城青山半城湖”的巨大转变,走出了一条生态修复、绿色转型之路,并表示,徐州工矿废弃地生态修复与多元发展模式,对全国同类城市绿色转型发展、践行“两山”发展理念具有重要的示范引领作用。

  强根基:完善政策和技术标准

  作为全国老工业基地和资源型城市,徐州因为长期大规模、高强度的矿山开采,累计形成采煤塌陷地42.33万亩和采石宕口400余处,由此导致了耕地损毁、基础设施损坏、山体破损等一系列生态环境问题。

  如何破解?徐州以工矿废弃地生态修复为切入点,经过多年的探索和实践,构建了以“无废”理念为中心的生态修复政策体系,建立了采煤塌陷地、采石宕口生态修复两项技术标准,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工矿废弃地生态修复多元发展模式。

  顶层设计作指引。徐州将工矿废弃地生态修复放到“美丽徐州”建设的核心位置,成立生态修复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形成了强大的工作合力。先后制订《徐州市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实施方案(2017年-2020年)》《徐州市生态修复专项规划》和《徐州市生态修复三年行动计划(2019年-2021年)》等规划方案,为生态修复提供了科学指引。

  法规制度是保障。徐州从地方立法、政策制度、规划计划等方面入手,全方位构建生态保护和治理修复的体制机制,进一步明确生态修复主体责任、客体范围和相关权利义务,使地方开展生态修复有法可依。近年来相继出台《徐州市山林资源保护条例》《徐州市采煤塌陷地复垦条例》等地方法规,为工矿废弃地实施持续、科学的生态修复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科技创新为驱动。建立以“生态恢复力”为核心的生态修复评价体系,立足恢复生态功能、优化生态结构、推进可持续发展,细化修复工程的环节、内容和评价标准,为各地开展生态修复和成果评价提供依据。突出科技引领,充分发挥国家及区域生态修复技术创新中心的作用,围绕采煤塌陷地、工矿废弃地等重点领域开展攻关,形成一批成本更低、更便于推广应用的重大技术成果。

  创模式:“生态修复+”多元化

  采煤沉陷区上建起工业园区,连片积水采煤沉陷区蝶变园林景观,压煤村庄搬入现代化集中居住区……徐州工矿废弃地的生态修复经过多年探索,已经形成了多元化发展模式。

  “生态修复+土地复垦利用”:以增加耕地、还耕种粮为目标,对沉陷较浅、可以复垦的土地,采取“分层剥离、交错回填、土壤重构”等技术手段进行土地复垦和土壤改良,按照高标准农田进行集中成片治理,打造“田成方、路成网、林成行、渠相连”的格局。多年来,徐州市共实施采煤沉陷区土地复垦项目面积16.3万亩。

  “生态修复+建设用地改造”:将生态修复与产业转型有机结合,把已稳沉但复垦难度较大的采煤沉陷区,用于产业园区建设和产业项目建设。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徐州市工业园和泉山经济开发区充分利用采煤沉陷区进行园区规划,目前已治理沉陷区近4万亩,治理后全部用于产业项目建设。

  “生态修复+园林景观建设”:对位于或者靠近城区的连片积水采煤沉陷区,有序进行挖湖引水、土地塑形、景观再造,改造成为各具特色的湿地公园和风景湖泊;对采石宕口,采用整修复绿、岩壁造景、遗存保护等手法,因地制宜实施改造升级。潘安湖曾是徐州市面积最大、塌陷最严重的采煤沉陷区,经生态修复后已蝶变为风景优美的国家湿地公园和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

  “生态修复+整体搬迁开发”:对压煤村庄或因采煤塌陷村庄进行整体搬迁,选址规划建设布局合理、功能配套的现代化集中居住区。全市已完成村庄搬迁约110个,安置居民约4.8万户,有效加速了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进程。

  “生态修复+文化旅游开发”:对具有传承区域优秀历史文化的独特价值的工矿废弃地,以生态经济理论为指导,构建具有独特场地特征的地质景观和植物景观。贾汪区通过对潘安湖、南湖、大洞山等进行生态修复,打造“全域旅游”,目前全区已有国家4A级景区4家、四星级乡村旅游示范点10家、年接待游客近650万人次,年旅游综合收入超22亿元。

  保资金:大力拓展融资渠道

  生态修复工程耗资巨大,为了保障资金来源,徐州在市、区(县、市)二级政府的财政支出中拿出部分资金和一定比例的土地出让金收益,专项用于生态修复,同时大力拓展多层次、多元化、互补型融资渠道,增强修复区自身经济造血机能。

  积极申请专项资金。根据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三部门联合印发的《<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政策性文件,积极申请对口资金补贴,严格按照《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管理办法》等专项资金的使用规定,实行专项管理、分账核算、专款专用。

  鼓励信贷资金投入。制定积极政策,鼓励银行信贷资金参与生态修复工程建设,为废弃地生态修复提供长期资金支持,并在还款方式、利率制定及还款期限等方面争取优惠。

  积极吸引社会资本。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探索利用市场化方式推进矿山生态修复的意见》,引导国有平台公司及社会资本参与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同时,在生态修复工程建设中,采取EPC、PPP等融资手段,通过制定相关激励政策来引导社会资本以及私人投资。

  见成效:恢复山水城市绿色本底

  通过开展“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生态修复,推进工矿废弃地生态修复与多元化发展,徐州全面恢复了山水城市的绿色本底。

  徐州在国内地级市中第一个颁布实施采煤沉陷区复垦条例、第一个因采煤沉陷区治理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第一个制订生态修复专项规划和具体行动计划,完成两项生态修复标准,将生态修复的“徐州经验”向国内外发布,树立了可供全国同类城市复制、学习的范例。

  全市累计完成25.13万亩塌陷地的生态修复,累计实施治理采石宕口140余处,实现了消除地质灾害、生态环境修复、特色景观打造一举多得。在生态修复治理过程中,实现了场地固废“全利用”和“零新增”,并消纳利用煤矸石、废石渣等固废1100万吨、城市建筑垃圾270万立方米。

  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实施治理修复,对报废的工业建构筑物进行改造利用或拆除重建,开发出新的地产产品进入市场,实现存量土地资源的盘活。通过工矿废弃地生态修复,改善区域生态环境,推动经济生态化、生态经济化进入城市发展良性循环,带来源源不断的财富和产业集聚效应,为区域经济发展注入新活力。

  通过工矿废弃地生态修复,徐州人居环境质量持续提升。废弃地化身为嵌入城市的“绿肺”,使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上升到43.81%,市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5.7平方米,共同形成“十分钟绿地圈”,先后获评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等称号,成功摘得“联合国人居奖”殊荣。(徐报融媒记者 甘晓妹 吴云 通讯员 王明明 蒋绍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