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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住建局召开“不见面审批”“告知承诺制”工作会议
2021-02-25 17:49:38 来源:扬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黄静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扬州市委、扬州市人民政府(扬发〔2021〕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市住建局于2月22日组织召开“不见面审批”“告知承诺制”工作会议,局系统25家相关责任处室、单位参加会议。

  会上,围绕《2021年扬州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任务清单》,局行政服务处对提高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等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总结和分析,剖析了当前存在的一些短板弱项,研究提出了改进措施和落实时限。

  参会人员踊跃发言讨论,基于各自的实际情况,交流了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方面的一些经验做法。市工程造价管理系统率先与江苏政务服务网实现对接;市房地产信息中心实时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推送至扬州大数据中心;简易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和建筑业三级资质分别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会议对贯彻落实扬州市2021年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提出三点意见。一是推进涉审数据互通共享。依托省、市一体化大数据共享交换体系,对口协调省厅业务系统与“一张网”对接,彻底打通数据孤岛、信息壁垒,提高“一网通办”能力。二是完善“不见面审批”服务。及时维护政务服务办事指南和一次性告知清单,推进依申请六类权力事项进驻大厅,实现“应进必进”。三是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需要当事人提供证明材料时,各处室、单位要依用政务信息共享平台、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比对相关数据,实施在线核查。持续简化申报材料,梳理出各审批阶段能够实行告知承诺制的事项,列明每一事项可容缺的材料清单。(局行政办事服务处供稿)

市住建局召开“不见面审批”“告知承诺制”工作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