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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0日起 石家庄市主城区开始发放采暖补贴
2021-06-04 16:43:27 来源:河北新闻网   作者:李会嫔  责任编辑:张孝先

  记者从石家庄市城管局供热事务中心获悉,石家庄市主城区将发放“城市困难群众和重点优抚对象2020-2021采暖期集中供热采暖补贴”。发放时间为6月10日至7月23日,其中6月10日至7月2日为集中发放时间(不含节假日),7月3日以后将根据各单位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具体以各供热企业公示时间为准。

  采暖补贴发放范围

  此次采暖补贴发放范围包括:市内四区及高新区参加集中供热的城市低保户(特困人员)、困难职工家庭和享受民政部门发放抚恤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残疾军人、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因公因战致残民兵民工)以及“两参”退役人员(参加1954年以来对敌14次战役及参加核试验在农村的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家庭困难的退役人员)。

  领取时携带相关证件

  据市供热事务中心相关负责人员介绍,领取采暖补贴需提交相关证件(按需提供)包括采暖缴费证明(票据、电子缴费截图等)、本人身份证(代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房产证复印件(或标明房屋地址及面积的购房合同、租房协议等)。此外,低保需要提交制式证明信(街道办开具,区民政局盖章审核);困难职工需要提交制式证明信(市职工服务中心开具);优抚需要提交制式证明信(街道办开具,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盖章审核)。领取人员户籍所在地必须是市内四区(桥西区、新华区、长安区、裕华区)以及高新区且所领取补贴的房产属于集中供热并位于市内四区及高新区。

  采暖补贴发放原则

  据了解,采暖补贴将按照“两证一票相符”,“一证补一套住房”的原则进行补贴。“两证一票相符”是指补贴对象所持证明信中现居住地址与《房屋所有权证》及采暖费缴费证明(票据、电子缴费截图等)相符(采暖费缴费证明不显示地址的,缴费金额及面积相符即可),不能提供《房屋所有权证》的,应与相关购房、租房证明文件相符;“一证补一套住房”是指补贴对象所持证件只能对一套住房进行补贴。

  提醒

  领取补贴人员应配合做好防疫工作。为避免扎堆领取补贴,需要领取补贴人员可提前与相关企业采暖补贴发放服务点联系,以减少不必要的排队等候时间。遇有政策不清、问题复杂等特殊情况,由受补贴家庭填写《采暖补贴审核表》,报市供热事务中心审核。

  工作时间可拨打石家庄市供热事务中心咨询服务电话:0311-66159636,进行政策咨询或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