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从河北省石家庄市公安局交管局获悉,近期公安部聚焦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推出了“我为群众办实事”公安交管12项便利措施,涉及车驾管业务共9项,自6月1日起,7项便利举措在石家庄市正式实施,其他两项在9月1日后陆续开展。
●优化驾驶证考试内容和程序
新措施对比原有政策总体来说是“两减一增”。减少考试项目,对申请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驾驶证的,科目二考试取消“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项目,考试项目由5项减少为4项,倒车入库、侧方停车、曲线行驶、直角转弯。对申请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驾驶证的,科目三考试预约间隔时间由取得学习驾驶证明30日调整为20日。对申请增驾大中型客货车准驾车型的,科目三考试预约间隔时间由取得学习驾驶证明40日调整为30日。小型汽车驾驶证异地分科目考试变更考试地的次数,由1次调整为不超过3次。
●便利老年人办理交管业务
为了适应老龄人口数量快速增长的趋势,自6月1日起,分两个方面为老年人提供便利。网上代办服务,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可使用亲友的“交管12123”APP账号,由亲友代办补换领机动车行驶证、补领检验合格标志等8项网办业务,一次代办仅限办理单笔机动车或驾驶证业务。车管一、二分所业务大厅已进一步优化业务导办服务,不仅配备老花镜、轮椅等便民设施,同时增设老年人办理业务绿色通道,部分县(市)级车管所、机动车登记服务站、交通违法处理窗口等也为老人开通了办理业务的绿色通道,鼓励为老年人提供免费代办服务,最大限度便利老年人办事。
●便利退役军人换领驾驶证
自6月1日起,办理持军队、武警部队驾驶证换领地方驾驶证业务时,包括现役和退役人员,综合应用平台将自动核查、自动比对军队或者武警部队驾驶证信息。
●便利出国(境)人员延期换领驾驶证
对出国(境)人员因新冠疫情无法回国(入境)及时办理驾驶证期满换证、审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业务的,可以委托国(境)内人员申请延期办理。对无法提交身份证明、委托书原件的,可凭复印件或者影像打印件办理延期业务。
2021年底前,因驾驶人在国(境)外未按规定时限换证、审验导致驾驶证被注销的驾驶人,可以在回国(入境)后6个月内申请恢复驾驶资格。车管所审核申请人身份证明、身体条件证明、驾驶证,核查申请人出入国(境)信息,确认符合恢复驾驶资格的条件要求的,予以恢复驾驶资格。
●推行办理交管业务网上委托
在办理机动车登记、补换领驾驶证、车辆牌证等交管业务时,申请人不方便本人现场办理的,可以通过“交管12123”APP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无需再出具纸质委托书,减少证明材料。
●推行机动车抵押信息在线核查
积极推行公安交管部门与银保监部门、金融机构信息联网,简化办理抵押登记程序。汽车金融公司、财务公司等金融机构的营业执照及公章在全国信息系统统一留存的,办理机动车抵押登记时,可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无需再提交营业执照原件、主合同。
●全面推行机动车交强险信息在线核查
石家庄市已实现公安交管部门与银保监部门机动车交强险信息共享,群众在全国范围内办理机动车登记、核发检验合格标志业务时,启用除摩托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以外车型的机动车交强险信息在线核查,核查到交强险信息的,可以免予提交交强险、车船税纸质凭证。
为确保上述7项改革措施顺利落地推行,石家庄市已组织车管所、安检机构、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和驾校工作人员进行了学习培训,掌握各项措施的办理流程和业务要求,并对照新措施要求,为全市各业务窗口,配齐办理业务所需的扫描仪等仪器设备,确保业务正常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