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近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2021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对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开展全面彻底排查,消除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各类隐患,切实堵塞安全漏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此次整治重点包括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现场消防管理、安全教育培训五大类,并对每一类整治重点明确具体整治内容,确保扎扎实实落实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要求,有效预防减少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促进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实施步骤上,4月20日前,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本地区整治工作动员部署。4月21日-11月30日,指导、督促本辖区工程各方责任主体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本单位所有在建工程项目不间断、全面自查自纠;同时,开展差别化管理,对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加大督导频次。
省住建厅要求,市、县住建主管部门每季度开展1次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督查;12月全面总结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领导包联责任制,压实工作责任,层层传导压力。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三个必须”和属地监管原则,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进一步健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控”机制建设。采取暗查暗访、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等形式,强化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建立台账,动态监管,坚决杜绝因抢工期、赶进度造成安全事故和火灾事故,确保施工安全形势稳定。
《方案》强调,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责令限期整改;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违法违规行为、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