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获悉,1月11日,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印发了关于《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机制,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指导、督促各有关区工信部门做好重点减排企业(民生保障类除外)和水泥粉磨站停产、限产减排措施,会同天津市生态环境局确定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保障类企业名单。
其中涉及11家水泥粉磨站分别是:天津天瑞水泥有限公司、天津市盛泉水泥有限公司、天津市金晟华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大站水泥有限公司、天津市山水水泥有限公司、天津天旺崇正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冀东水泥有限公司、天津银山水泥有限公司、天津鑫达山建筑材料制造有限公司、蓟县仓北水泥厂、天津市福华建筑材料制造有限公司。
《通知》指出,应急响应措施分为三级:Ⅲ级应急响应,应急响应采用强制性减排措施,即重点减排企业(民生保障类除外)和水泥粉磨站依据《清单》,严格落实黄色预警相应减排措施。Ⅱ级应急响应,应急响应采用强制性减排措施,即重点减排企业(民生保障类除外)和水泥粉磨站依据《清单》,严格落实橙色预警相应减排措施。Ⅰ级应急响应,应急响应采用“强制性减排措施”,即重点减排企业(民生保障类除外)和水泥粉磨站依据《清单》,严格落实红色预警相应减排措施。(中国建材报记者:张亚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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