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十四五”期间衡水市计划改造727个 2021年计划改造312个
空中线缆纵横交错,“蜘蛛网”问题严重;路面坑洼不平,业主出行困难;墙皮脱落严重,存在安全隐患;房屋漏水、污水横流、人居环境差…………这些老旧小区存在的问题,有望通过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解决。近日,记者从河北省衡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了解到,根据衡水市最新印发的《衡水市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衡水市将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力争用2年时间,全面完成衡水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
“此次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主要针对城市或县城(城关镇)建成年代较早、失养失修失管、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社区服务设施不健全、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含单栋住宅楼)。”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衡水市2000年前建成的城镇老旧小区全部改造完成,共计503个。2001-2005年建成的城镇老旧小区,80%以上居民同意且居民和社会出资比例达到本小区改造总投资20%以上的,也可纳入改造范围,共计224个。此外,已纳入城镇棚户区改造计划、拟通过拆除新建(改建、扩建、翻建)实施改造的棚户区(居民住房),以及以居民自建住房为主的区域和城中村等,不属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范围。
据介绍,“十四五”期间,衡水市计划改造城镇老旧小区共计727个。2021年计划改造城镇老旧小区312个,其中桃城区166个,衡水高新区7个,冀州区50个,阜城县18个,景县18个,安平县14个,武邑县14个,故城县10个,武强县8个,枣强县7个。2022年计划完成老旧小区改造415个。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要求,“十四五”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任务必须两年完成,到2022年底全面完成“十四五”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
此次衡水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内容分为基础类、完善类和提升类三种。根据居民意愿和小区实际,改造内容采取N+X的方式确定。基础类为满足居民居住安全需要和基本生活需求的内容,主要包括拆除小区违法建筑、完善消防和安防设施、完善环卫设施、完善小区内部及与小区相关联的排水、道路、弱电、生活垃圾分类等基础设施等。完善类为满足居民生活便利需要和改善生活需求的内容,主要包括建设小区游园,提升小区绿化水平,完善小区及周边适老设施、停车场、电动自行车及汽车充电设施、文化休闲设施等配套设施改造以及建筑节能改造、加装电梯、建筑本体安全加固等。提升类为丰富社区服务供给、提升居民生活品质需求的内容,主要包括完善养老、托育、助餐、家政保洁等公共服务设施,将有条件的社区“微改造”升级为绿色改造。
为提升小区管理水平,方案要求专业化物业服务与老旧小区改造同步推进。根据改造、运营一体化标准,引导居民对无物业服务的小区协商确定管理模式,建立后续长效管理机制,确保所有改造完成的小区都要“有人管”。采取专业化物业管理的小区,“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且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的方式进行。实施物业服务清单式管理,提供涵盖清扫保洁、物业维护、安全防范等3大类任务,采取“先尝后买”的方式,让居民逐步接受物业服务付费理念。
为稳步推进老旧小区改造,衡水市将建立老旧小区改造和社区服务提升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并拓宽改造资金渠道,加大财政资金保障,建立居民合理分担机制。支持小区居民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加装电梯等自住住房改造。鼓励居民通过捐资捐物、投工投劳等方式支持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