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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石家庄市今年要改造645个老旧小区
2021-03-09 10:27:48 来源:河北新闻网   作者:李会嫔  责任编辑:刘英飞

  石市今年要改造645个老旧小区

  启动37个城中村改造 打通主城区10条断头路

  近日,记者从石家庄市住建系统工作会议上获悉,2021年,石家庄市将启动37个城中村改造,完成645个老旧小区改造,打通主城区10条断头路,新增公共停车位3.5万个,通过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县城建设、村镇建设、民生工程建设等,全面提升石家庄市城市建设品位和现代化水平。

  今年打通主城区10条断头路

  今年,石家庄市将打通主城区10条断头路,新增公共停车位3.5万个,完善管廊管理运行机制,对主城区汇明路、仓丰路两条建成投用项目进行10次绩效考核、15次安全检查和质量检测,确保地下综合管廊项目正常运营。

  新筹集公共租赁住房1292套

  住房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今年,石家庄市将新筹集公共租赁住房1292套,发放公租房租赁补贴800户,分配公共租赁住房3000套,为500套人才公寓配备家具家电。

  住房租赁市场取得长足发展。充分利用好年度8亿元中央奖补资金,加大新建、改建、盘活租赁房源筹集力度,培育一批专业化、规模化租赁企业,引领住房租赁市场发展,顺利完成年度试点任务。

  石市今年启动37个城中村改造

  民生工程建设力度持续加强。今年,石家庄市将启动37个城中村改造,新开工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5987套,基本建成以前已开工项目11618套。

  新开工被动式建筑20万平方米

  今年,石家庄市将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管理,不断提高建筑企业规模效益。深化绿建节能工作,绿色建筑范围不断扩大,装配式建筑和被动房建设稳步推进,2021年全市城镇新建绿色建筑占比90%以上,力争全年新开工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20万平方米,装配式建筑150万平方米。

  6月底前完成农房安全隐患排查

  村镇建设取得新进步。农村低收入家庭住房安全保障率达到100%。6月底前完成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和用作经营性自建房的安全整治工作。抓好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普查工作,完善措施,进一步加强保护。

  加强住房租赁监管平台建设

  结合房地产发展实际,石家庄市将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房地产管理政策,完善房地产长效机制,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今年制定印发《石家庄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开发经营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各职能部门职责,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工作。继续做好新建商品房网签合同备案、存量房交易及资金监管、抵押合同备案、租赁合同备案等服务性工作。制定并落实好年度租赁试点工作推进方案,探索用好中央专项资金,加强住房租赁监管服务平台建设,重点完善注册管理、房源发布、租赁交易、资金奖补、信用评定、综合服务六大功能模块,让其尽快实现从能用、到管用、再到好用的功能蜕变。持续开展住房租赁市场专项整治活动,严肃查处“高进低出、长租短付”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租赁当事人合法权益。

  新开工棚改安置住房5987套

  加强保障房建设管理。抓好日常基础性管理。

  2021年计划新开工棚改安置住房5987套。在推进城中村改造上,2021年计划启动改造37个村,根据省城改办“十四五”计划制定城中村改造方案,成熟一个,启动一个。

  完成645个老旧小区改造任务

  加强老旧小区改造。按时完成计划实施的645个老旧小区改造任务。加强统筹,重点改造老旧管网、整治架空线路,鼓励加装电梯,注重改造项目中的党建文化、绿化园林、人文历史、便民服务建设。推行EPC(设计+施工)改造模式,防止出现一个小区改造项目拆分成多个标段。

  在物业管理方面,修订《石家庄市物业管理条例》,将“红色物业”有关精神写入条例,加强物业信用信息管理,进一步完善物业企业信用信息管理体系。搞好危房检查监测。抓好房屋维修资金管理。

  打造一批美丽县城

  2021年要以创建“文明城、园林城、森林城、卫生城、洁净城”为抓手,按照省关于县城提质升级的考核要求,持续开展县城建设品质提升行动,不断优化规模等级,增强承载能力,完善配套设施,改善生态环境,打造一批“独具特色、靓丽多彩、山清水秀、宜居宜业”的美丽县城。围绕乡村建设行动,加强村镇建设,继续重视抓好农村危房改造,对动态新增住房安全问题,统筹分类施策,确保问题随发现、随清零,保证农村低收入家庭住房安全保障率达到100%。

  集中3个月时间开展招投标专项整治

  强化建筑市场管理。5月份开始,集中3个月时间,开展招投标专项整治,下力解决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各种乱象和问题,促进招标投标公开公平公正。加强质量安全监管,严格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备案,创新技术应用,进一步加强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技术标准的宣传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建设科技水平。积极稳妥推进被动房和装配式建筑试点,继续积极谋划被动房和装配式建筑项目,落实相关优惠政策,大力推进项目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