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海绵城市建设已成为当下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记者日前从重庆市住房城乡建委获悉,截至目前,全市海绵城市建成达标面积470平方公里,占城市建成区面积约27%。
海绵城市建设效果如何评判?为此, 重庆市住房城乡建委发布实施了《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评价细则》《海绵城市建设项目评价标准》(下称《细则》《标准》)及操作指南,率先对海绵城市建设效果进行量化评分,并在全国率先构建了“区域+项目”点面结合的地方性评价体系。
《细则》对各区县海绵城市建设在体制机制建设、规划建设管理、建设实施效果等五方面进行量化评分。《标准》及操作指南进一步细化对建筑与小区、工业厂区、道路与广场、城市公园四类新建项目,在控制项全部满足的基础上,对场地与环境、LID设施、运行维护项目现场实施情况,以及创新提高内容进行量化评分。
《细则》在评价方式上,既查制度建设,也查项目落地,通过建设成效反推机制运行情况。在指标设置上,既对标国家,也结合本地实际有所侧重。在建设效果上,既重量的增加,更重质的提升。特别是将项目实施成效作为评价重点,在确保项目建设“量”的基础上,更关注项目建设“质”的提升。
《标准》对设计、施工及验收标准文件进行归纳提炼,既是对建设效果的事后评价,也是对设计、施工的事前事中指导,既为建设明确了导向,也为评估提供了依据,更打通了建设全流程闭合管理的“最后一公里”。《标准》已于2021年3月1日起全面执行。按照《细则》,以后重庆将每年对区县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进行评价。(黎 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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