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新疆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16部门联合印发意见,明确提出“十四五”期间推动全区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工作目标、重点任务、支持政策和保障措施,进一步推进自治区装配式建筑发展。
根据意见,“十四五”期间自治区装配式建筑发展的目标主要是:2021年,自治区确定的14个积极推进地区,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超过15%,其他鼓励推进地区,比例超过10%。2025年,全区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0%。
“十四五”期间,全区装配式建筑要做好以下6项重点任务:在政府投资的公共建筑、民用建筑和房地产开发项目中大力推广装配式建筑;健全技术标准体系,推广标准化部品构件;推进装配式建筑产业集聚发展,加快培育国家和自治区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完善适应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工程建设组织和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完善装配式建筑评价机制,建立装配式建筑统计分析平台和评价专家库;加快培养专业技术人才,鼓励支持高等学校、职业学校设置装配式建筑相关专业和课程,推动校企合作。
意见提出了税收优惠、财政经费支持、容积率支持、城镇基础设施配套费减免、金融支持、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留存比例下调和提前预售、公积金贷款支持、优先推荐国家和自治区奖项申报共9项相关优惠政策。
在做好各项保障措施方面,意见明确,各地要健全工作机制,加强部门协同配合,严格落实项目审批、土地供应、施工图审查、招投标、核发施工许可、质量监督、竣工验收备案等监管要求。(曹 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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