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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一套标准”发布全国首个跨省域规划建设导则

2021-10-12 10:56:18来源:中华建筑报网作者:于明效责任编辑:黄静

  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先行启动区规划建设导则于10月9日正式发布,这是我国第一部跨省域的规划建设导则,将助力示范区先行启动区实现“一套标准管品质”。

  该导则适用于先行启动区范围(660平方公里),示范区整体范围(2413平方公里)可参照执行。导则将为规划管理人员在规划建设、审批过程中提供依据,为规划设计人员编制规划和开展工程设计提供技术指导。规划建设导则是示范区又一项重要制度创新成果。

  规划建设导则的核心内容

  示范区的建设必须体现一体化和高质量的要求,必须体现生态绿色引领。规划建设领域涉及范围较多,按照聚焦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分步推进的原则,重点聚焦生态环境、城市设计、综合交通等3个重点领域,形成1.0版本。

  三方面主要内容为:

  生态环境——构建人类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格局。从生态空间、生态景观、生态环境三个方面建构了示范区生态环境保护管控指标体系,锚固以水为脉、林田共生、蓝绿交织的自然生态格局,引导河湖湿地、林地、农田生态系统修复和景观优化,打造覆盖城乡、活力多元、人在画中游的全域风景体系,促进区域水环境、大气环境、土壤环境协同保护与治理。

  城市设计——塑造江南韵、小镇味和现代风共鸣的生活场景。从城镇和乡村两个方面构建了示范区城市设计管控指标体系,完善示范区历史文化保护体系,加强各类物质与非物质历史文化遗产传承与活化,完整展现不同历史时期的城乡空间脉络和文化风貌,彰显示范区的自然生态、城镇空间与地方文化三大特色,营造满足未来生产生活需求的人居环境。

  综合交通——打造绿色高效多样的综合交通系统。从公共交通、道路交通、特色交通和智慧交通四个方面建构了示范区综合交通管控(指标)体系,以交通枢纽为核心整合空间要素和配置资源,探索跨省域交通一体化衔接技术,创新以大数据为基础的智慧交通组织方式,践行绿色出行,助力实现“双碳”目标。

  规划建设导则的主要特点

  作为全国第一部跨省域规划建设导则,示范区重点突出跨界协同、突出生态绿色、突出品质示范、突出韧性安全。

  它的主要亮点是4个:

  跨域一体,明确需要共同遵守的规划管控底线与标准。针对三地标准不协调、不统一而造成的功能不匹配、空间不协调、管理不精细等问题,在借鉴世界各地跨界共建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青浦、吴江、嘉善三地现行标准进行研判与优化,合理确定先行启动区660平方公里统一的技术标准,助推形成一体化空间格局。

  探索“就高不就低”的规划标准。作为示范区践行高标准建设和高质量发展目标的基础性工作,通过全新的“3+1+X”模式(3是指青浦区、吴江区、嘉善县三地现行标准,1是指遵循国家统一标准为前提,X是指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探索“就高不就低”的规划标准研判路径,力争每一项指标的论证过程清晰可辨,充分体现标准制定的先进性与科学性,保障示范区高质量目标的具体落实。

  实施“水、林、田、镇、村”全要素综合管控。示范区现状处于各种建设与非建设交织混存的状态,且未来包含活力城区、特色小镇、美丽村庄等不同类型区域,具有空间、形态、功能上的特殊性与复杂性。在自然资源部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的背景下,导则改变过去偏重于城镇集中建设区的做法,打破原有城与乡、新与旧相互分离的体系,落实统筹城镇、乡村与水、林、田生命共同体的要求。统筹协调所有空间要素,构建新旧协同、城乡融合的国土空间规划建设新标准。

  统筹底线管控与弹性发展。坚持“刚弹”两级管控规则,为示范区的规划编制及其管理提供了从“标准”到“指引”的多重技术依据。规划建设导则提出了100个核心管控指标,其中30个是强制性指标,70个是引导性指标。强制性指标针对规划建设中所需要遵循的底线制定,是必须遵照执行的内容;引导性指标则是针对规划建设的探索性、创新性要求,着眼于协调性、兼容性以及必要的弹性空间,引导采用最为合理的规划设计方案,促进示范区空间环境品质的全面提升。规划建设导则特别强调,示范区先行启动区的新建地区应按照本导则要求进行规划建设,更新地区宜按照本导则要求进行规划建设。(于明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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