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开展预拌混凝土质量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完善质量保障体系,加强源头治理及过程管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不断提升建筑工程品质。
突出保质量保安全
建筑工程质量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新型城镇化发展水平。年初,省住建厅制定印发《四川省预拌混凝土质量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以预拌混凝土生产、运输和使用等环节为切入点,规范预拌混凝土生产和使用行为,落实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和工程参建各方质量责任,强化预拌混凝土生产和使用过程管理,以有效遏制预拌混凝土生产和使用违法违规行为,着力解决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突出问题,提高预拌混凝土质量水平。
专项整治做到“两个全面”
专项整治将四川省所有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及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全部纳入整治范围。
一是全省全覆盖。专项整治工作在四川省21个市(州)全面展开。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开展质量抽查,每个市(州)抽查不少于3个使用预拌混凝土的在建工程项目,不少于2家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深化专项整治工作。
二是全周期。专项整治工作以预拌混凝土为载体,实施产品全周期各环节督查,主要是生产和使用两个领域管控,即混凝土产品质量管理和构件的质量管理。生产环节溯源至原材料检验检测情况,关联到企业资质、现场管理、配合比设计和运输管理等。使用环节重点查验预拌混凝土的交货检验情况,浇筑、振捣、养护情况,施工过程监理情况。
从抽查结果看,各地住建部门对辖区内的在建工程及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监管有效,工程参建主体能够严格执行混凝土质量相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受检工程混凝土质量总体可控。生产环节符合率达到90%,使用环节符合率达到94%。
健全质量管理长效机制
预拌混凝土是涉及建筑工程结构安全的重要材料,违规生产、使用不合格预拌混凝土,直接影响建筑工程质量和结构安全。四川省住建厅要求各地住建部门和预拌混凝土生产、使用相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高度重视预拌混凝土质量,切实加强监督,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对照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建立隐患问题和制度措施“清单”,立行立改。
加强生产使用质量管理。一是生产企业要依法取得相应资质,建立健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采购符合质量标准的原材料,加强原材料进场检验,强化配合比管理,严格生产控制,严格出厂检验,加强运输管控,不得代做代养护应由施工单位取样制作、养护的混凝土试块。
二是建设单位要认真落实质量安全首要责任,保证合理工期和造价,不得直接采购预拌混凝土或指定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按规定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开展预拌混凝土的检测工作。
三是施工单位应采购和使用有资质企业生产的预拌混凝土,严把预拌混凝土进场关,严格按规定对进入施工现场预拌混凝土进行进场检验,严格按照有关技术标准要求进行混凝土浇筑和养护,严禁在泵送和浇筑过程中随意加水,确保预拌混凝土施工质量。
四是监理单位要认真履行监理职责,认真审核相关企业资质和施工方案,落实预拌混凝土进场验收、见证取样制度,对预拌混凝土试块现场取样、留置、养护和送检进行见证,对预拌混凝土浇筑过程实施旁站,对发现施工过程中违规操作行为予以制止整改。
加强行业监管。省住建厅要求各地住建部门要联合相关部门对预拌混凝土生产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完善监管长效机制;坚决依法取缔无资质生产、销售预拌混凝土的生产企业;对各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并进行不良行为记录和曝光,形成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四川省散装水泥发展中心 杨 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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