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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深化建设工程企业“证照分离”改革

2021-08-24 16:13:30来源:中华建筑报网作者:宋平责任编辑:黄静

  本报讯 近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证照分离”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对建筑业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审批许可事项,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4种方式分类推进改革。

  加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审批取消后监管。自2021年7月1日起,停止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审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按照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开展业务,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行业组织不得要求企业提供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及证明。

  完善建筑施工企业劳务资质备案制度。自2021年7月1日起,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资质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规范部分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资质审批流程。最大限度精简申报材料,严格执行“一次性告知”。

  优化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服务。全面实行电子化申报和审批,依托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身份认证、数据共享、电子印章、电子证照等基础支撑,按照“一网通办”要求办理资质核定工作,最大限度精简申报材料。对能够通过信息共享方式获取、核验的材料,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等。(宋 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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