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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七部门印发《关于提升水泥产品质量规范水泥市场秩序的意见》 提出“促进散装水泥流通规范有序发展”

2021-06-01 12:00:21来源:中华建筑报网作者:贺礼斌责任编辑:黄静

  本报讯 5月21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知识产权局联合印发《关于提升水泥产品质量规范水泥市场秩序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推动水泥行业高质量发展提出具体意见。

  《意见》分总体要求、持续推动产业结构优化、进一步规范水泥生产、建立安全有序的市场秩序、加快推动绿色智能制造和产品升级、组织实施6个部分。

  《意见》指出,水泥是重要的基础原材料。推动水泥行业高质量发展,对巩固壮大实体经济根基,坚定不移建设制造强国、质量强国,提升产业链现代化水平,实现绿色低碳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水泥行业总体发展良好,但也要看到,水泥行业产能过剩矛盾没有根本解决,批小建大、假冒伪劣、山寨名牌、工程检验报告造假等非法行为扰乱了市场秩序,部分地区存在的产业政策执行不到位、相关单位责任意识不强、监管存在薄弱环节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行业的高质量发展。

  在“总体要求”中,《意见》强调,要以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决化解过剩产能、严禁新增产能、淘汰落后产能,规范行业有序发展,推动绿色智能制造和产品升级,有力有序有效治理水泥市场秩序,推动水泥行业高质量发展。

  《意见》明确了推动水泥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2021年,打击一批违法违规建设、生产销售和使用行为,强化对水泥行业全面排查治理。2023年底前,水泥市场秩序得到有效治理,假冒伪劣、无证生产、工程检验报告造假、环境污染等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2025年底前,企业产能利用率基本回到合理区间,产业智能化、绿色化明显提升,质量水平和高性能产品供给能力显著增强。

  在“建立安全有序的市场秩序”部分,《意见》指出,促进散装水泥流通规范有序发展。合理布局散装水泥设施,加强散装水泥物流装备建设,提高散装水泥及预拌制品清洁运输水平。水泥生产企业建有中转库的,要严格管理,不得混装其他企业散装水泥。禁止各类销售、储运、运输企业中转库包装散装水泥。(贺礼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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