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明确,要选派优秀干部到乡村振兴一线岗位。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对摆脱贫困的县,从脱贫之日起设立5年过渡期,过渡期内保持现有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逐步实现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平稳过渡。
到2025年
农业基础设施现代化迈上新台阶
《实施意见》提出,到2025年,农业农村现代化取得重要进展,农业基础设施现代化迈上新台阶,农村生活设施便利化初步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应保障更加有力,农业生产结构和区域布局明显优化。持之以恒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明显提升,重点产业迈向价值链高端。现代乡村产业体系基本形成。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持续缩小。农村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取得积极进展,化肥农药使用量持续减少,农村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乡村建设行动取得明显成效,乡村面貌发生显著变化,乡村发展活力充分激发,乡村文明程度得到新提升,农村发展安全保障更加有力,农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提高。
《实施意见》提出,要保持政策措施总体稳定。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对摆脱贫困的县,从脱贫之日起设立5年过渡期,过渡期内保持现有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并逐项分类优化调整,逐步实现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平稳过渡。编制实施“十四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规划。
在接续推进脱贫地区乡村振兴方面,《实施意见》提出,以脱贫县为单位实施特色种养业提升行动,拓展消费帮扶。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吸纳更多脱贫人口和低收入人口就地就近就业。集中支持一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建设。实施脱贫村提升行动。坚持和完善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定点帮扶、选派驻村干部、社会力量参与帮扶等机制。
“十四五”时期
确保粮食产量只增不减
《实施意见》此番明确,要提升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十四五”时期,确保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只增不减。着力构建稻谷、玉米、马铃薯等主要粮食安全产业带。扩大秋冬马铃薯种植,发展杂交稻旱种、鲜食及饲用玉米和豆类,多措并举发展油菜等油料作物。大力发展标准化规模养殖,全面提升屠宰和精深加工能力。保护生猪基础产能,积极发展肉牛产业,推进水产绿色健康养殖。促进天然橡胶、木本粮油和林下经济发展。
要加快发展现代种业。到2025年,初步建成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利用体系,建成一批全国重要的种质资源保护基地、遗传资源基因库和保种场,建成“省农科院+16州(市)农科院所”的种子库,新建20个特色作物种质资源圃和25个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实现珍稀、濒危、特有资源有效保护。推动建设全国性的育种基地,加强种子实验基地、种子测试中心、种子质量认证中心和品质鉴定中心建设。加快云南在海南南繁基地和8个国家区域性良种繁育基地建设,确保农作物良种覆盖率稳定在96%以上。
力争“十四五”末
重点产业综合产值实现翻番
全力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力争“十四五”末,茶叶、花卉、水果、蔬菜、肉牛等重点产业综合产值实现翻番。全面推进“一县一业”,聚焦种子和电商两端,推广农业生产设施化、有机化、数字化,推动粮食、茶叶、花卉、水果、蔬菜、坚果、咖啡、中药材、生猪、肉牛等优势特色产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全产业链发展。高标准建设200个规模、绿色、优质的省级重点产业基地,加大花卉和高原蔬菜等农业产业集群项目建设力度。
2021年,建设一批绿色有机示范基地和数字农业示范基地,有机农产品认证面积达300万亩。健全有机认证奖补政策,到2025年,力争全省有机有效认证产品数达5000个以上,有机产品有效证书数达到全国前列。
《实施意见》要求,要打造一批省、州(市)、县(市、区)、乡(镇)四级各具特色、竞相迸发的乡村振兴示范样板。规划建设100个乡村振兴示范乡镇、1000个精品示范村、10000个美丽村庄。
深入推进农村改革。坚持农村土地农民集体所有制不动摇,坚持家庭承包经营基础性地位不动摇,有序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健全土地经营权流转服务体系。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研究探索依法自愿有偿转让的具体办法。(闵 楠)
官方公众号
官方视频号
官方微博号
官方百家号
官方抖音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