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广州市海绵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广州市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下称《方案》)。其中明确提出,到2025年底,全市城市建成区45%以上的面积(以2019年为水平年)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
《方案》要求,广州市新、改、扩建项目均应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及指标要求,综合采取“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城市开发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将70%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此外,还将探索管理新模式,开展雨水收费制度和水权交易机制相关研究,探索雨水资源化利用途径;加强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的监督,运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手段,依托河长制APP,实现海绵城市建设智慧化监督。
《方案》明确了广州海绵城市的建设任务。要求到2025年底前,全市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的建成区面积占全市建成区总面积(以2019年为水平年,当年建成区面积为1324.17平方公里)的45%以上。各区将结合年度任务及重点项目清单,制定区级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杜娟 赵雪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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