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西安高新区,工程建设项目‘能评’和‘环评’可以并联审批、合并审查了”。通过此举,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限将进一步压缩、审批时效进一步增强。
据了解,为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扎实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促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提速增效,近日,西安高新区印发了《西安高新区推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合并审查工作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根据《方案》,高新区行政审批部门将通过“一窗受理咨询、一表整合材料、一会同步评审”的项目审批新模式,对区内部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施能评、环评“合并审查”。
《方案》实施范围为: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规定,需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且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在1000吨标准煤以上或年电力消费量超过500万千瓦时的非辐射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位于自贸区以外,年综合能源消费量5000吨标准煤以上的项目暂不纳入方案实施范围)。
具体实施过程中,高新区将本着合法、精简、高效的原则,建立“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同步审核、统一窗口出件”机制。项目单位按照合并审查的要求,自主选定符合要求的中介服务机构完成评估报告编制;综合窗口在规定时限内统一受理项目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并分派至业务部门审核;业务部门组织专家合并审查、一次评审,审批结果统一送达项目单位。
此外,《方案》还对受理、评审、审批时限进行了规定。其中,综合窗口在统一受理后,要做到“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一张表单”整合申报材料、“一次告知”明确受理结果(1个工作日)。并要于受理当日将评估报告及相关申报材料流转至业务部门,开展受理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不计入审批时限),公示结束后,业务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委托第三方机构或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形成评审意见,并于当日反馈项目单位。最后,项目单位根据评审意见对评估报告修改完善后,业务部门开展批前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不计入审批时限),并在公示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批意见,由综合窗口反馈至项目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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