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率和服务质量,全面优化横琴新区营商环境,推动社会投资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见效,2021年1月1日,横琴新区印发实施《横琴新区社会投资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深化改革工作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标志着横琴新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进入新阶段。
《方案》在此前横琴新区社会投资建设工程管理模式创新的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和目标导向,提出通过创新审批机制、优化服务模式、压缩精简流程、强化全流程监管等具体措施,探索进一步提高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效率,提升服务效能,降低企业成本。并提出通过该项改革,目标实现建设单位开工前最多跑一次,企业全流程参考运作时间最快缩短至80个工作日。《方案》共17条改革措施,主要包括四方面内容。
优化统筹协调机制,高效配置行政资源
《方案》重新整合重大项目协调推进、挂图作战工作专项等领导小组,成立“横琴新区(含一体化区域)推进社会投资建设项目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横琴新区和一体化区域工程建设项目加快落地工作。系统梳理服务及审批职能,建立项目落地衔接、集中受理审批、联合竣工验收等跨部门、跨层级、常态化协调机制。建立工作例会制度、督查督办制度、容错纠错机制、人力资源保障机制等多部门协作保障机制,形成“整体协同、高效运行、精准服务”的审批架构,切实解决企业办事“难点”和“堵点”。
完善全流程服务模式,构建金牌服务专员体系
《方案》整合横琴新区职能部门及区属国企资源,打造金牌服务专员导办服务团和后台支撑体系,为需要支持服务的企业在项目立项、报建、施工、验收等全流程,提供“一站式”“保姆式”“贴心式”跟踪服务和业务指导。建立精准对接服务机制,对符合条件的港澳企业、新兴产业类企业等需要提供服务的投资项目,及时介入,全方位开展导办服务。各相关业务职能部门,指定专岗专人,实行“专人必办”机制,对接“金牌服务专员”,共同研究并配合解决问题。通过构建全新的金牌服务专员体系,畅通常态化、制度化的企业服务渠道,将大大提升企业办事体验感。《方案》还提出推行“跨前一步”主动服务模式,加强各环节高效衔接,通过“一网通办”线上服务和“一窗通办”线下服务,推动工程建设阶段在线并联审批,实现“信息一次填报、材料一次上传、相关评审意见和审批结果即时推送”“一份办事指南,一张申请表单,一套申报材料,完成多项审批”。还将设立自助服务区、智能文件交换柜,提供周末服务、错时或者延时服务,政务服务更加贴心和人性化。
大力精简行政审批流程
针对简易低风险社会投资项目,实行从投资备案到竣工验收,再到产权登记和水电气接入的全流程简易审批。探索工程建设项目自主实施制度,按照政府相关部门设定的准入条件、建设标准和相关要求,项目建设单位可自主选择“零审批”,在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承诺和备案后,可依法依规自主开展勘察、设计、节能评估、施工图审查等工作。推行全岛区域评估,原则上出让地块项目无需单独编制评估报告,降低项目审批准入门槛,节省企业成本。不再将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作为施工许可前置要件,允许建设单位容缺办理施工许可证。对简易低风险社会投资项目,不再强制要求施工图审查。探索对使用功能完备的建设项目实施分阶段、分区域验收。加大内部授权力度,压缩部门审批层级,精简后台审批流程,实行业务骨干初审和部门分管领导复审制,实现审批流程高度扁平化。
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建立工程建设项目动态监管机制,健全检查、记录和惩戒制度,严格落实建设单位主体责任。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督,贯穿从立项到竣工验收的全过程,落实参建各方的主体责任。加强对失信企业进行联合惩戒,实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严守审批风险底线。
《方案》与过往相比,改革全面落地实施后的项目落地服务衔接将更加紧密、审批审查将更为高效、竣工验收将更为便捷。《方案》印发后,相关配套政策和落实措施将分步骤有序推进,2021年1月1日起,先行确定一批需要提供服务支持的企业和社会投资类工程项目试点,率先落实“金牌服务专员”机制。2021年4月30日前,计划出台系列配套制度规范和细化落实措施。2021年6月1日起,计划全面实施《方案》各项改革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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