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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桂林地建建设有限公司被要求停工整改 一项目发生安全事故造成1人死亡

2021-06-17 15:18:37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作者:佚名责任编辑:黄静

广西桂林地建建设有限公司被要求停工整改 一项目发生安全事故造成1人死亡

  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2021年06月16日发布的《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责令广西桂林地建 建设有限公司全区在建房建市政工程项目 立即停工整改的通知》显示:2021年6月10日,桂林市临桂区锦天城1#、2#、3#、5#、6#、7#(三星)、8#(幼儿园)、地下室项目发生一起高处坠落生产安全事故,造成1人死亡。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实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严管重罚、惩防并举”长效机制的要求,现责令施工总承包单位广西桂林地建建设有限公司在全区范围内施工的在建房建市政工程立即停工整改,并责令事故项目相关单位深刻自查反省。

  以下为原文: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责令广西桂林地建 建设有限公司全区在建房建市政工程项目 立即停工整改的通知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2021年6月10日,桂林市临桂区锦天城1#、2#、3#、5#、6#、7#(三星)、8#(幼儿园)、地下室项目发生一起高处坠落生产安全事故,造成1人死亡。该项目建设单位:广西裕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远,项目负责人:王远;施工总承包单位:广西桂林地建建设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赵干云,项目经理:唐勤武,专职安全员:谢超、蒋友娟、梁安民;监理单位:桂林嘉质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琼,总监理工程师:李江明。根据我厅关于实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严管重罚、惩防并举”长效机制的要求,现责令施工总承包单位广西桂林地建建设有限公司在全区范围内施工的在建房建市政工程项目立即停工整改,并责令事故项目相关单位深刻自查反省。具体要求如下:

  一、停工整改范围

  广西桂林地建建设有限公司在全区范围内施工的所有在建房建市政工程项目。

  二、停工整改时间

  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实施。

  三、停工整改主要内容

  (一)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和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工作;

  (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及作业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请各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立即将本通知转发至所辖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市、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接到本通知后,应立即督促广西桂林地建建设有限公司按照本通知要求,对本辖区内的在建房建市政工程项目实施停工整改(该公司在“桂建通”平台中的全区在建房建市政工程项目列表详见附件,各地还应核查其是否有未列入“桂建通”平台的项目)。

  (二)广西桂林地建建设有限公司应严格执行主管部门下发的停工整改指令,并在整改完成后需由其向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出书面复工检查申请(加盖公司公章)。

  (三)各市、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同时对事故项目建设单位广西裕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本辖区内的所有在建房建市政工程项目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应严格督促落实整改,该停工的要坚决停工。

  (四)我厅委托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接到广西桂林地建建设有限公司和广西裕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书面复工检查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组织当地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对上述公司的在建工程项目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凡整改未达到合格条件的坚决不允许复工;达到合格条件的,应书面同意复工。如广西桂林地建建设有限公司、广西裕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拒不执行停工整改指令的,请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七条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并进一步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五)请各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将广西桂林地建建设有限公司在本市(含所辖县、市、区)的所有工程项目停工整改及复工检查情况,以及对广西裕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本市(含所辖县、市、区)的所有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检查和整改督促落实情况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广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站(电子邮箱:gxzljd@126.com),发出的扣分通知书等材料电子扫描件请一并报送。

  (六)请各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严格督促落实事故企业工程项目全区停工整改制度,并按照本通知第(五)项的要求报送广西桂林地建建设有限公司在本辖区内的工程项目停工整改和复工检查情况材料。对未落实停工整改制度的市、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我厅将予以通报批评,并纳入2021年度设区市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建筑施工安全专项考核内容。

  (七)请桂林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立即责成该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深刻进行事故原因分析,落实有关整改措施并分别形成书面报告(包括事故发生原因、整改落实情况、公司内部对相关责任人员的处理等),经桂林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审核通过(加盖单位公章)后于本通知印发之日起15日内将纸质扫描件发送至我厅建筑市场监管处电子邮箱:gxzjtjgc@163.com。请桂林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认真审核把关,相关单位对事故原因分析不到位、整改措施不到位、内部处理不到位的坚决不予通过,审核通过后方可报送。

  (八)广西桂林地建建设有限公司、广西裕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提交书面复工检查申请材料后3个工作日内,如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未组织当地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对该公司在建房建市政工程项目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的,可向我厅建筑市场监管处反馈投诉。

  附件:广西桂林地建建设有限公司在“桂建通”平台中的在建房建市政工程项目列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6月16日

  附件

广西桂林地建建设有限公司在“桂建通”平台中的在建房建市政工程项目列表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区域

监管部门

设区市

县(市、区)

1

桂林市灌阳县人民医院住院综合楼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

桂林市

灌阳县

灌阳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2

铁山三路东段道路工程(一期)

桂林市

桂林市

高新区

桂林市高新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3

龙胜各族自治县污水处理厂二期建设及配套管网工程

桂林市

龙胜县

龙胜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4

桂林理工大学雁山校区30#研究生宿舍

桂林市

雁山区

桂林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5

临桂区养老综合服务中心3#4#养护楼

桂林市

临桂区

临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6

桂林医学院临桂新校区大学生艺术中心

桂林市

临桂区

临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7

龙胜各族自治县扶贫移民小学(龙胜镇第二小学)1#2#3#学生宿舍楼

桂林市

龙胜县

龙胜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8

桂林医学院临桂新校区后勤中心(学生宿舍)、(1-2#)学生宿舍楼工程

桂林市

临桂区

临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9

兴盛·天鹅堡16#17#21#23#

桂林市

临桂区

临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10

南国乡村·农村综合旅游景区(一期)项目(云南园、贵州园、四川园、江南园)

南宁市

武鸣区

武鸣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11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花江校区JX31国家重点实验室大楼

桂林市

灵川县

灵川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12

兴盛·天鹅堡地下室A1区、B1区、A2区、B2

桂林市

临桂区

临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13

灵川县人民法院审判业务用房

桂林市

灵川县

灵川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14

中共桂林市临桂区委党校3#学术报告厅

桂林市

临桂区

临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15

锦天城1#2#3#5#6#7#(三星)、8#(幼儿园)、地下室

桂林市

临桂区

临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16

祥龙云居(原名万象·海德堡)1#2#3#5#9#10#22#

桂林市

临桂区

临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17

名门世家

桂林市

全州县

全州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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