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官网于2021年6月1日公布的《对富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第2120200162号)显示:2020年11月25日,富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嘉定区江桥镇北社区N1-02地块项且存在施工单位在施工中不按图施工,擅自修改设计的行为。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决定对该公司作出以下行政处罚:1、责令改正;2、罚款肆万贰仟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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