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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向主管部门提交施工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海南众益招标有限公司被通报批评扣5分

2021-05-28 16:57:05来源:海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作者:佚名责任编辑:黄静

未向主管部门提交施工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海南众益招标有限公司

  据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海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2021年05月27日发布的《企业不良行为信息》(临建决字[2020]20号)显示:海南众益招标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100573092539M)在承担海南省临高县和舍中学学生宿舍楼建设项目施工招标代理活动中存在“未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施工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根据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建设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监理从业人员诚信评分标准的通知》(琼建管〔2018〕296号)规定,对该公司进行通报批评,并列入诚信不良行为记录,扣5分,有效期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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