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于2021年5月26日公示的《关于江苏正飞建设有限公司的事故通报》显示:2021年5月11日8时30分左右,由江苏正飞建设有限公司施工、中衡设计集团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监理的环溪花园安置房项目工程工地,发生一起其他类生产安全事故,致1人死亡。依据省住建厅《关于加强全省建筑安全生产责任追究若干意见的通知》(苏建质安〔2011〕847号)文件的要求,将严肃处理事故企业及相关责任人。
以下为原文:
关于江苏正飞建设有限公司的事故通报
2021年5月11日8时30分左右,由江苏正飞建设有限公司施工、中衡设计集团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监理的环溪花园安置房项目工程工地,发生一起其他类生产安全事故,致1人死亡,现通报如下:
事故工程:环溪花园安置房项目
事故地点:泰州市高港区扬子江路东侧、环溪路南侧
事故时间:2021年5月11日8时30分左右
伤亡情况:1人死亡
建设单位:泰州引江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殷俊
施工单位:江苏正飞建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窦伯祥
项目负责人:赵后森
劳务分包单位:泰州市忆百鑫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胡寿宁
项目负责人:孟强山
监理单位:中衡设计集团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延成
项目总监:杨志华
请各地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据省住建厅《关于加强全省建筑安全生产责任追究若干意见的通知》(苏建质安〔2011〕847号)文件的要求,严肃处理事故企业及相关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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