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官网于2021年5月25日公布的《对上海高程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第2120210022号)显示:2021年1月20日,上海高程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在嘉定区菊园新区JDC1-0403单元28-03、29-01地块新建商住项目未按照本规定参与组织危大工程验收的行为。违反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决定对该公司作出以下行政处罚:1、责令改正;2、罚款3万元。
官方公众号
官方视频号
官方微博号
官方百家号
官方抖音号